第二节 人员编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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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59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人员编制
分类号: D035
页数: 2
页码: 538-539
摘要: 本段介绍了1950年行政机关干部编制202人,其中政府92人、县委35人、群团28人、粮食、税务47人。1952年5月,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布《关于调整机构紧缩编制的决定草案》,平潭列为丁等县,县政府编制103人,县委25人,群团11人,粮食、税务94人。
关键词: 平潭 行政 管理

内容

1950年行政机关干部编制202人,其中政府92人、县委35人、群团28人、粮食、税务47人。1952年5月,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布《关于调整机构紧缩编制的决定草案》,平潭列为丁等县,县政府编制103人,县委25人,群团11人,粮食、税务94人。1954年调整机构编制,全县干部编制数从788人(包括区、乡、企事业单位)调整为799人,其中:党委从204人调整为267人,政府从584人调整为532人。1956年初根据精简机构、紧缩编制、节约开支的要求,确定行政事业编制数491人。其中,县人委会81人,公、检、法编制74人;粮食、税务编制55人,实有60人;盐所编制20人;区分所编制58人,县委、群团编制133人,事业编制70人。1956年底,全县行政编制360人,其中区行政编制75人,乡镇行政编制188人;企事业编制634人。
  1958年整编机构,紧缩编制,精简人员,同时进行撤区并乡工作,全县由原来的32个乡镇合并为15个乡镇,行政机关合并为10个科局,全县精简474人。1959年上半年确定新编制,行政、党团机关由1956年的403人缩编为370人,企事业单位由1537人缩编为1161人。1961年1月根据“精简上层,加强基层”的原则,重新调整行政、企事业单位编制,全县核定编制1592人,其中行政389人、事业259人、企业944人。实行定编后,财政部门按县编委核定的编制名额拨款,组织人事部门按编制配备人员,粮食部门按编制拨给口粮。
  1964年全县于部编制数2844人,实有2652人,缺编192人。其中县级机关编制368人,实有365人,缺编3人;人民公社编制228人,实有201人,缺编27人;事业单位编制1071人,实有1003人,缺编68人;企业单位编制1177人,实有1083人,缺编94人。1970年3月,县革命委员会成立,设办公室、政治组、生产指挥组,下设14个小组,编制234人;公社编制262人,实有197人。1976年重新确定行政编制399人,其中党群机关76人。
  1978年后,随着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机构增加,干部编制数也随之增长,到1988年底,全县有一级局48个,群团7个,二级局12个,行政事业编制数5660人,实有数5367人,缺编293人。其中行政机关编制1000人,实有1144人,超编144人;事业编制4660人,实有4223人,缺编437人。1990年后,由于大量职工调入行政事业单位,致使行政事业单位超编严重。1995年,全县干部总数6626人,其中行政机关和社会团体人员实有1841人,事业人员实有4285人,企业单位500人。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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