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聘用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582
颗粒名称: 一、聘用工
分类号: D035
页数: 1
页码: 534
摘要: 本段介绍了民国时期,县里的私营商店、手工业作坊等招收工人,一般实行聘用制,职员受聘后工资由雇主自定,标准不一,雇主可随意解聘职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仍有少数工商业户聘用工人,至1956年私营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后,私营业主不再聘用工人。1978年后,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个体户以及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租赁、承包后,可以自行聘用工人。
关键词: 平潭 行政 管理

内容

民国时期,县里的私营商店、手工业作坊等招收工人,一般实行聘用制,职员受聘后工资由雇主自定,标准不一,雇主可随意解聘职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仍有少数工商业户聘用工人,至1956年私营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后,私营业主不再聘用工人。1978年后,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个体户以及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租赁、承包后,可以自行聘用工人。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阅读

相关地名

平潭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