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劳动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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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平潭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220020210001586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劳动保护
分类号: D035
页数: 1
页码: 535
摘要: 本段介绍了50年代以前,工业基础薄弱,县没有专门机构管理安全工作。1956年起,对从事强热辐射或灼烫危险作业,接触有毒或有放射性物质和对皮肤有感染的作业,以及从事野外、低温、高空作业等等,分别发放劳动保护服、防寒服、手套、胶(皮)鞋、安全帽、防尘口罩等。
关键词: 平潭 行政 管理

内容

50年代以前,工业基础薄弱,县没有专门机构管理安全工作。1956年起,对从事强热辐射或灼烫危险作业,接触有毒或有放射性物质和对皮肤有感染的作业,以及从事野外、低温、高空作业等等,分别发放劳动保护服、防寒服、手套、胶(皮)鞋、安全帽、防尘口罩等。60年代初,县成立劳动科,配有劳动保护干部。“文化大革命”期间,必要的规章制度被认为是“管、卡、压”,因而违章作业,盲目指挥,工伤事故不断发生。
   1975年,县调整充实安全生产委员会机构,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发生事故基本上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教育不放过,没有规范措施不放过,使工伤事故有所下降。1980-1995年,每年5月都开展“安全月”活动,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企业进行大规模的安全生产检查。

知识出处

平潭县志

《平潭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共36卷,记述了平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风景名胜以及风土人情等各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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