颗粒类型

全部
294条
析出资源
165条
图表
129条

检索条件

共 294 条 11 / 20
151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判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在民国时期经历了北洋政府和国民政府两个时期。在北洋政府时期,福建省的机构和人员配置延续了清朝的体制,但也进行了一些适应新时代的调整等内容。
152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判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北洋政府时期,福建审判机构主要沿袭清制,实行四级三审制度,设高等审判厅、地方审判厅和初级审判厅。因财政困难,机构多次调整,后期实行县知事兼理司法制度。
153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判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国民政府时期,福建实行司法改革,将审判厅、检察厅合并为法院。设立福建高等法院及其分院,审理重大刑事案件和民事上诉案件。地方法院审理一审民刑案件。县司法机关逐步改革,未设地方法院的县最后都设立县司法处。
154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判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苏维埃政府在民国20年后成立,按中央政府指示设立省、县、区三级裁判部,作为临时司法机关。
155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判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闽西苏维埃政府时期设立各级裁判机构,随着政府成立而建立。各级裁判机关由同级政府领导,审级分为初审、复审和终审。民国19年后机构调整完善。
156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判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苏维埃政府在省、县、区三级设立裁判部,作为临时司法机关,审理刑民案件。审判制度为两级审判制,县裁判部为终审机关。部长和裁判员组成裁判委员会。
157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判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人民法院的机构沿革,包括三级二审制阶段和四级二审制阶段。在三级二审制阶段,福建省设立省、县市两级人民法院,审理重大刑民第一审案件和上诉案件。1954年后改为四级二审制,设立高级、中级和基层三级人民法院,审理不同层级的案件。
158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判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人民法院在三级二审制阶段设立省、县市两级法院,后改为四级二审制,设立高级、中级和基层三级法院。各级法院负责审理不同层级的案件,采取合议制审判。关键词包括福建省人民法院、三级二审制、四级二审制、审判制度。
159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判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人民法院人员配备经历多次变动,司法改革运动后人员增加,但受政治运动影响,人员数量起伏不定。1979年后,审判人员文化、专业、年龄结构得到改善。
160
附录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判志 | 类型: 附录
161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判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宋1007年至1995年福建省审判的情况。
162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判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闽西苏维埃政府公布了裁判条例和惩办反革命条例,规定了裁判机关权力及执行手续、人民诉讼条例、惩办罪犯方法等,并允许反动政治犯自首。
163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判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记述了龚火寿烈士为保护他人安全,不幸牺牲。欧金淡法官在山区法庭工作,为加强山区人民法庭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并多次获得荣誉。郑世堂法官在山区法庭工作,无私奉献,勤政为民,病逝后被追认为全国法院模范。
164
后记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判志 | 类型: 后记
165
封底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判志 | 类型: 封底

颗粒分类统计

关键词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