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审判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020020230001266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
分类号: | D693.62 |
页数: | 20 |
页码: | 244-263 |
摘要: |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人民法院的机构沿革,包括三级二审制阶段和四级二审制阶段。在三级二审制阶段,福建省设立省、县市两级人民法院,审理重大刑民第一审案件和上诉案件。1954年后改为四级二审制,设立高级、中级和基层三级人民法院,审理不同层级的案件。 |
关键词: | 福建省 人民法院 机构沿革 |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志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以记述全省近现代、当代史事为重点,注意突出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充分反映环境、资源和社会发展的基本面貌,着力体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过程,并反映历史发展的经验与教训。对各个时代的政权机构、官职、党派、地名,均以当时名称或通用之简称记述。古地名均括弧注明今地名,乡、村地名则冠以县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