颗粒列表

共 5473 条 247 / 365
3691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 类型: 正文
第五章计量管理历代度量衡制度,迭经变革。清代实行营造尺库平制。1931年,赣县设立计量管理机构,管理度量衡,开始推行公制与市制,但英制及其他各种旧杂制仍大量存在。
3692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 类型: 正文
第一节管理机构 1931年7月,成立赣县度量衡检定分所,直属江西省度量衡检定所领导。1932年1月,撤销度量衡检定分所,改在赣县县政府建设科设度政技佐1人,管理全县的度量衡工作。1941年6月,成立江西省度量衡检定所赣县服务站,直接办理城区...
3693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 类型: 正文
第二节计量制度营造尺库平制赣州建制后,度量衡制度一直沿用秦制。清代,赣州实行营造尺库平制(1营造尺合0.32米,1旧升合1.035升,1库平斤合0.597千克)。
3694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 类型: 正文
赣州建制后,度量衡制度一直沿用秦制。清代,赣州实行营造尺库平制(1营造尺合0.32米,1旧升合1.035升,1库平斤合0.597千克)。
3695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 类型: 正文
1915年1月,北洋政府规定采用两制平行的办法。即将清代营造尺库平制作为甲制;把米作为乙制,冠以“公”字,如公尺、公升、公斤。但这一新制度在赣州城未能贯彻实施。1928年7月,国民政府废除旧杂制,规定以米制为标准制,以市制为辅制。长度,以1...
3696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 类型: 正文
第三节计量检查监督民国时期,商业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和集市贸易市场检查,由赣县县政府度政人员配合警察或行业公会进行。查获未经检定、盖印及失准的器具,当场折断;对于利用计量器具进行投机取巧的行为,给予处罚。
3697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 类型: 正文
1986年,开始统一组织实施全市生产、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处理消费者投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1992年,成立赣州市查处伪劣商品领导小组,其办公室设于市标准计量局,负责查处伪劣商品的工作。同年9月,成立赣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3698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 类型: 正文
赣州市宣传、贯彻国家标准化管理始于1983年。1985年,开展企业标准化整顿验收,全市有11个企业验收合格。12月,赣州标准件厂生产的螺栓、螺母和赣州水泵厂生产的单级离心泵列入江西省标准计量局1985年采用国际标准的规划。同时,开始标准化升...
3699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 类型: 正文
第六章土地管理第一节管理机构唐代以来,田亩土地为县丞所掌管,沿袭至清代。清同治年间(1862~1874),县署设银、粮科管理田赋土地。1928年,赣县县政府设田亩总局,各乡设田亩分局,稽查田亩土地。1944年,县政府设地政科,管理田亩土地。...
3700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 类型: 正文
唐代以来,田亩土地为县丞所掌管,沿袭至清代。清同治年间(1862~1874),县署设银、粮科管理田赋土地。1928年,赣县县政府设田亩总局,各乡设田亩分局,稽查田亩土地。1944年,县政府设地政科,管理田亩土地。1949年,赣县县政府第二科...
3701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 类型: 正文
第二节用地管理土地管理法规建国前,土地私有,私人可自由买卖、出租、转让。历代政府对土地的管理主要是收取租税。1933年,赣州市政公署颁布《收用土地暂行章程》,为开辟和拓宽城内街道及建设公共事业收用之土地作了一些补偿规定。
3702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 类型: 正文
建国前,土地私有,私人可自由买卖、出租、转让。历代政府对土地的管理主要是收取租税。1933年,赣州市政公署颁布《收用土地暂行章程》,为开辟和拓宽城内街道及建设公共事业收用之土地作了一些补偿规定。
3703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 类型: 正文
1988年起,市土管局每年都会同市计委制定全市基本建设征用土地计划,呈报江西省计委和江西省土管局审核,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然后由江西省计委下达指令性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再由市土管局逐项分解下达到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分解下达到...
3704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 类型: 正文
1951年起,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的单位,须持按照国家建设程序批准的文件及《设计任务书》向市土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下列程序办理用地手续。
3705
知识出处: 赣州市志 上册 | 类型: 正文
市内的国家单位需要使用国有土地进行基本建设,参照征用土地的程序办理。涉及地面附着物补偿的,由双方签定协议后,按照管理权限,经市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进行划拨,并办理国有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颗粒分类统计

关键词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