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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 类型: 正文
明洪武初年,开设存留仓后,县内各个时期,均设有常平仓、义民仓、社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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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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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前,粮食保管,采取人工翻晒和推陈储新的方法。由于保管方式落后,加之保管人员不尽职守,经常出现霉烂现象。民国三十五年(1946),城集中一仓库,霉烂粮食200余石,加之保管制度不严,贪污舞弊之事常有发生,储谷损失很大。
1593
调运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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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咸丰元年(1851)以前,粮食调运多由琴江水运,咸丰二年后,田赋改征银两,实行征银解银。
1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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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解放前,石城做米靠“手砻脚碓”进行,仅山区有些水动力碓。这种加工方法,耗工费时,效率低。解放前夕县城和圩集有少数人开设“手砻脚碓”的粮食加工店。县城有砻谷店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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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解放前,石城做米靠“手砻脚碓”进行,仅山区有些水动力碓。这种加工方法,耗工费时,效率低。解放前夕县城和圩集有少数人开设“手砻脚碓”的粮食加工店。县城有砻谷店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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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以前,油脂加工,全靠“木榨”手工操作。县内油脂原料有油菜籽、油茶仁、花生、油桐籽、乌桕籽等品种。以油茶籽为大宗,油菜籽次之。因油料产地分散,故油寮遍布全县农村,夏季以榨油菜籽为主,秋季以榨花生为主,冬季以榨油茶仁为主。每所油寮一般安装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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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始,县制米厂利用小碎米、米皮糠、粗糠、谷壳等生产饲料糠,当年产量5吨。以后逐年增长,1971年已达1062吨。1972年小松、高田两处粮管所亦生产饲料糠。是年县粮油加工厂生产饲料糠1180吨,小松生产83.86吨,高田生产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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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县内金融,见有记载者有:明洪武八年(1375),通用大明宝钞;清乾隆初年起,通用制钱和银两;嘉庆元年起,始用银元;道光年间,县内民间始有私营当铺,收当金银首饰或生活用品。宋、元情况无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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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石城县支行 1932年3月成立,初配行长、保管、会计各1名,后设总务、营业、出纳、会计4个科,共有职工16名。支行工作,主要负责保管、统计各区打土豪没收的银钱及收购金银,每月一次送至瑞金国家银行。同年6月支行办公迁西...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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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元时期,以金银为货币。明洪武八年(1375)后,县内通用大明宝钞,面额有一贯、五百文、三百文、二百文、一百文5种。每钞一贯、准钱一千、银一两,百文以下用钱。
1601
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 类型: 正文
民国二十九年(1940)九月,江西裕民银行石城办事处始办银行存款业务。其时存户少、数额小、存期短。至三十一年石城办事处代管金库后,开始办理财政存款。三十四年,吸收乡镇公益储蓄21.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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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 类型: 正文
明、清时期,急需用钱者,多持物件向当铺典当,当期10天,1月、1年、2年不等,月利1.5%,最长当期为2年,期满后4个月为下限期,逾期未赎便为“死当”,当物归当铺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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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 类型: 正文
侨汇是国家筹集外汇资金重要来源之一,国家一贯坚持实行保护侨汇便利侨胞和服务侨胞的政策。石城在外华侨,主要分布在美国、加拿大、泰国、马来亚、新加波、菲律宾、印尼、西德、日本等国,还有定居在澳门、香港地区的同胞,共115户504人。县人民银行自...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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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内基建投资,在设立建设银行之前,由县财政局兼办,1976年6月1日起,由建行主办。1978年以前,基建投资均为拨款。1979年起,除拨款投资外,对有偿还能力的基建单位,试行改基建拨款为贷款。1985年基本建设投资全面实行了“拨改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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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二十六年十一月,县始建7个信用合作联社,39个村信用合作社。各联社设有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设理事主席、经理、司仓各1名;监事会设监事主席1名,监事2名。资金来源于收纳股金,每股20元(银洋),主要办理信用放款、农仓业务、吸收社员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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