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信用合作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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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城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1605
颗粒名称: 第七节 信用合作社
分类号: F276.2
页数: 2
摘要: 民国二十六年十一月,县始建7个信用合作联社,39个村信用合作社。各联社设有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设理事主席、经理、司仓各1名;监事会设监事主席1名,监事2名。资金来源于收纳股金,每股20元(银洋),主要办理信用放款、农仓业务、吸收社员存款、保证社员债务等业务。农村信用社,是农民集体所有制的资金互助组织,是国家银行农村金融工作的助手,实行各社有盈归本社集体所有,若亏由银行补垫。
关键词: 合作经济 合作社

内容

民国二十六年(1937)十一月,县始建7个信用合作联社,39个村信用合作社。各联社设有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设理事主席、经理、司仓各1名;监事会设监事主席1名,监事2名。资金来源于收纳股金,每股20元(银洋),主要办理信用放款、农仓业务、吸收社员存款、保证社员债务等业务。各联社组织情况是:近郊社设于城内东岳庙,有14份股金,下辖坝口、秀岭、仙源坊、半迳、桐树坪、松山下、温坊塅、沙塅、新村、花园10个信用社;小松区联社设小松社公陀,有14份股金,下辖桐江、石田、长乐、小松、古松、井溪、大燕里7个村信用社;屏山区联社,有47份股金,下辖屏山、合堂、富头、长江、长溪、亨田6个村信用社;珠江区联社设珠坑街,有13份股金,下辖金钱、塘台、新田、河坑、竹溪5个村信用社;丰山区联社设高田湖坑温孚吉家,有44份股金,下辖湖坑、福村、高田、下坑、张田背、张家排6个村信用社;横江区联社设横江下街,有16份股金,下辖珠玑、石阔、三坑、烂泥坑4个村信用社;塘台蔗糖联社,设塘台羊谷,有15份股金。
  二、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于1952年始建,2月成立小松区罗溪信用社,接着横江区秋溪、城关区坝口也相继建立信用社。至1955年底,全县有农村信用社102个,入社农户22432户,占总农户的81.41%,有股金89064元,公积金4027元。1956年撤区并乡,并为33个乡社,社员增至24459户,54686人,股金102445元,有脱产干部178人。1958年8月建乡银行营业所,信用社由乡银行营业所接管,28名社干部转为国家干部。1959年冬结合整社,调整农村金融机构,公社设信用部(在营业所挂公社信用社牌子),大队建信用分部,生产队建信用小组,到年底,全县有信用社15个,信用分部149个,信用小组954个。1962年,随着社队规模的变化,恢复以公社建信用社,配专职脱产干部,大队设信用分部,配半脱产干部,到1964年全县28个公社,社社有信用社,信用分部达159个。尔后,信用社有增有减,业务不断发展,到人、农两行分设的1979年止,全县有信用社15个,信用分社104个,拥有股金113223元,公共积累99618元,年末存款余额达27.9万元,放款余额达29.2万元。迄至1985年底,全县设有琴江、观下、屏山、大由、龙岗、洋地、横江、小姑、珠坑、丰山、高田、岩岭、木兰、小松、小别15个信用社及坝口、秋溪、桐江、石田、新河5个信用分社,29个信用站,计有脱产干部80人,拥有股金11.85万元,存款余额626.28万元,贷款余额296.19万元,相当于同期国家银行对农村乡镇全部贷款的81.5%。
  农村信用社,是农民集体所有制的资金互助组织,是国家银行农村金融工作的助手,实行各社有盈归本社集体所有,若亏由银行补垫。1979年县设联社后,由县联社领导。
  [=此处为表格(表4—64 几个年份县信用社业务统计表)=] 单位:万元

知识出处

石城縣志

《石城縣志》

出版者:书目文献出版社

《石城县志》已知于明宏治四年(1491)始修,至清中后期,先后编修六次,末志为道光四年(1824)的《石城县志》。时至今日,石城面貌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何将其间的历史变迁、兴衰得失、经验教训、发展规律充分挖掘再现出来,以为辅治之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据此,县委、县政府于1982年3月成立了县志编辑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这一浩瀚的工程。1986年6月,我受命主持县政,并任县志编辑委员会主任。承前几任之重托,乐继修志之业,虽觉任务艰巨,决心重其事,排其难,尽其责,竟其业。新编《石城县志》贯通建县后千余年的史事,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贯穿全书,坚持论从史出,实事求是,据实直书,略古详今,着眼当代;叙古今之要事,扬故土之美善,表历史之豪杰,使石城的政治、经济、文化、自然、地理的发展变化尽收眼底,使人们从中领略到石城秀美的山川,富饶的物产,勤劳的人民,淳朴的民风,可称一部有益当代、惠及子孙,经世之用的辅治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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