颗粒类型

全部
2567条
析出资源
2179条
图表
387条

检索条件

与 “地方史志” 相关
共 2567 条 6 / 172
76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 类型: 正文
租佃制地主把地出租给农民,农民每年向地主纳地租,地主通过地租剥削农民,富农和部分商人也出租土地。租佃期限一般2、3年,最长的10年。民国时期,金溪县土地租佃的形式主要有定额租制、分成制和代耕制三种。据《江西年鉴》载,民国23年金溪县的土地比...
77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 类型: 正文
地主通过地租剥削农民,富农和部分商人也出租土地。租佃期限一般2、3年,最长的10年。
78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 类型: 正文
定额租制,即佃户每年按田亩向地主交纳地租,又分纳金制和纳谷制两种。每亩定额租,一般是上等田2.6石,中等田2石,下等田1石,地区间土地肥沃程度、保收程度不同,租额也不同,金溪以纳谷制为主。
79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 类型: 正文
分成制,即地主与佃户将收获的作物按一定比例分成,比例各乡不尽相同,一般是倒四、六。
80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 类型: 正文
代耕制,即地主给佃户耕牛、肥料、种子,佃户为其代耕,收获后,地主付给佃户一定的报酬。
81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 类型: 正文
雇佣制地主雇工为自己生产,收成全归地主所有,雇工得到的仅是微薄的工钱。雇工分年雇、月雇、日雇3种。年雇要订立1年约据,地主除供雇工食宿外还要视其能力给予一定的工资;月雇系以月计算工资,乃农忙中稍缺劳力农户所采用的雇佣制度;日雇则多系农事繁忙...
82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 类型: 正文
1950年10月,成立金溪县土地改革委员会。同时还收缴了地主赔偿款项共计黄金487.74两,白银432.87斤,银元41670块,铜币4亿枚。为了彻底清查漏网地主,恶霸,进一步打击残存的封建势力,解决土改遗留问题,巩固土改成果,县土改委员会...
83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 类型: 正文
自营制在封建土地私有制时期不占主导地位。据解放初对琉璃乡北坑村的调查,全村53户,其中地主、富农5户,贫苦农户48户,共有耕地800亩,其中地主、富农占560亩,贫苦农户240亩。全村人口不到10%的地主、富农占有70%的土地,而占全村人口...
84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 类型: 正文
琉璃乡北坑村以谢寿山为首组成全县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农民土地入股,成为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这年底,初级农业社发展到10个。1955年冬,全县掀起农业合作化高潮,至1956年3月,全县初级合作社发展到711个,入社农户23...
85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 类型: 正文
此时,广大农民虽分得土地,终因工具不足,资金短缺而无力精耕细作。为帮助农民彻底翻身,党和人民政府鼓励农民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1952年3月,琅琚乡栎山村周淇江为首组织起全县第一个农业互助组。年底,全县互助组发展到58...
86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 类型: 正文
第五节全民所有制解放以后建立的国营农场、林场、垦殖场以及国家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所耕种的土地为全民所有,其收获的作物除按比例上缴以外,其余的为本单位人员共同享受。至1985年,秀谷华侨农场、沟树垦殖场、高桥林场、水稻良种场、畜牧水产场、高...
87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 类型: 正文
变工互助,进行生产,佃农的大部分收获为地主,富农所得。解放后,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农民在自己的土地上进行个体生产,收获归农民自己。人民政府为根治农村贫困,采取发放贷款、兴建水利、推广先进技术等措施,鼓励和扶助个体农民发展农业生产,同时积极引导...
88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 类型: 正文
解放前,无论是佃农还是自耕农,都是个体经营,他们为了解决劳力、畜力、农具等不足的困难,在农忙季节,亲邻相帮、变工互助,进行生产,佃农的大部分收获为地主,富农所得。解放后,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农民在自己的土地上进行个体生产,收获归农民自己。人民...
89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 类型: 正文
常年性互助组,是农民常年互助帮工、换工的一种劳动组织,其规模少则三、五户,多则十来户。
90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 类型: 正文
解放前,无论是佃农还是自耕农,都是个体经营,他们为了解决劳力、畜力、农具等不足的困难,在农忙季节,亲邻相帮、变工互助,进行生产,佃农的大部分收获为地主,富农所得。解放后,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农民在自己的土地上进行个体生产,收获归农民自己。人民...

颗粒分类统计

关键词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