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金溪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1425 |
颗粒名称: | 三、自营制 |
分类号: | F301.1 |
页数: | 1 |
摘要: | 自营制在封建土地私有制时期不占主导地位。据解放初对琉璃乡北坑村的调查,全村53户,其中地主、富农5户,贫苦农户48户,共有耕地800亩,其中地主、富农占560亩,贫苦农户240亩。全村人口不到10%的地主、富农占有70%的土地,而占全村人口90%的贫苦农户却只有30%的土地。这种在自己土地上耕种的农民不断分化,除极少数上升为剥削者外,绝大多数由于受到剥削或天灾人祸,只得把土地卖给地主、富农或商人,随即贫困破产。土地买卖的结果,使十地大部分集中到地主手中,如大仙岭乡洛城村土豪王仲西有田1500余亩,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80%,而越来越多的贫苦农户失去土地,沦为佃农。 |
关键词: | 金溪县 地方史志 雇佣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