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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五节 全民所有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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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1428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全民所有制
分类号:
F301.1
页数:
1
摘要:
第五节全民所有制解放以后建立的国营农场、林场、垦殖场以及国家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所耕种的土地为全民所有,其收获的作物除按比例上缴以外,其余的为本单位人员共同享受。至1985年,秀谷华侨农场、沟树垦殖场、高桥林场、水稻良种场、畜牧水产场、高坊水库、马街水库、芦河渠等8个单位共有土地9185亩,其中水田8197亩,旱地988亩,这蝗场、库、渠均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关键词:
金溪县
地方史志
全民所有制
内容
第五节全民所有制解放以后建立的国营农场、林场、垦殖场以及国家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所耕种的土地为全民所有,其收获的作物除按比例上缴以外,其余的为本单位人员共同享受。至1985年,秀谷华侨农场、沟树垦殖场、高桥林场、水稻良种场、畜牧水产场、高坊水库、马街水库、芦河渠等8个单位共有土地9185亩,其中水田8197亩,旱地988亩,这蝗场、库、渠均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书建置 区划; 自然环境;居民; 政党;政权; 政协;政法;民政 人事;军事;群众团体;农业;林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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