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农民集体所有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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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金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1426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农民集体所有制
分类号: F301.1
页数: 2
摘要: 琉璃乡北坑村以谢寿山为首组成全县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农民土地入股,成为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这年底,初级农业社发展到10个。1955年冬,全县掀起农业合作化高潮,至1956年3月,全县初级合作社发展到711个,入社农户23423户,占全县总农户的90.4%。1958年,在高级农业合作社的基础上,建立人民公社12个,土地集体所有制进一步得到巩固。
关键词: 金溪县 地方史志 农民集体所有制

内容

1954年,农业合作社运动由互助组向初级农业合作社发展。琉璃乡北坑村以谢寿山为首组成全县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农民土地入股,成为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这年底,初级农业社发展到10个。1955年冬,全县掀起农业合作化高潮,至1956年3月,全县初级合作社发展到711个,入社农户23423户,占全县总农户的90.4%。尔后又向高级农业合作社发展,至1956年秋,全县共有高级社136个,入社农户25868户,占总农户99.8%,社员土地归集体所有,实现了由个体农民私有制向农民集体所有制的转变。1958年,在高级农业合作社的基础上,建立人民公社12个,土地集体所有制进一步得到巩固。

知识出处

金溪县志

《金溪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书建置 区划; 自然环境;居民; 政党;政权; 政协;政法;民政 人事;军事;群众团体;农业;林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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