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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正宁县志 | 类型: 正文
新中国建立后,档案事业经费在行政费中支出。从1964年起,档案馆年度经费指标由专区档案管理处统一核定下达,县财政局给予拨付,纳入县委财务收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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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建立前,由于兵灾匪患及多次战乱,历代官方文书档案及其他资料多已遗失,仅存者已知散见于庆阳市档案馆、甘肃省档案馆、甘肃省图书馆西北历史文献阅览室、陕西省档案馆、咸阳市档案馆及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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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起,公布开放目录。建立健全档案保管、查阅借阅、库房管理等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责任制,实行质量标准统一,卷皮、封面、目录、表格统一,设备、排架、编号统一,逐步趋于标准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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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机构,历代均有,名称不一。民国时期,国民党警察机关勾结地方反动武装、特务机关、帮会头目、地痞流氓、恶霸地主等,打家劫舍,奸淫掳掠,欺压百姓,封锁解放区,残害进步人士,社会秩序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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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正宁县巡警局,有局员4人、巡兵16人。民国3年(1914),改称县警备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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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24年8月,新正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各级治安机关和群众治保组织的主要任务是配合各个时期的革命战争,盘查坏人,打击土豪劣绅;肃清反动会道门组织,肃清特务、反革命分子,保卫革命政权和维护社会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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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建立初期,县公安局设治安审讯股,专管预审工作。次年,审讯工作紧密配合镇压反革命运动,调查研究审处反革命案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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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年底,共登记全县总户数1.65万户,总人口8.68万人,其中男性4.78万人,女性3.9万人。12月,县公安局启用 “户口专用章 ”,开始户口登记、户口调查、户口迁移和核发城镇户口簿等项户口管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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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警察队伍与装备队伍1971年7月,设县交通管理站,隶属平凉交通监理所,由庆阳公路总段代管。1982年,改称县交通监理站,隶属庆阳交通监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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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县公安局设兼职消防干事1人。1992年9月,县设消防股,为副营职建制。1996年10月,县消防股改称县公安消防大队,为正营职建制,编制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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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最早行使检察职能的是诞生于民国25年的新正县裁判部内置的检察员,负责案件的预审和审判监督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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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6月,正宁县人民检察署成立,属县人民政府序列。次年2月,从县人民政府序列析出,成为独立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长和副检察长均由省人民检察院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任命。“文革 ”期间,县检察院工作瘫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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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6月县人民检察署成立至1954年底,主要配合公安、司法部门进行群众工作。检查结果为4年来错捕11人,错押4人,错管2人,错判4案(民事),量刑不当3案,均依据政策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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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7月至2006年,反贪污贿赂部门共受理案件397件,立案侦查103件107人,直接起诉和移送起诉59件70人,免予起诉和移送免予起诉23件31人,移送不起诉16件17人,追缴赃款226.29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53.21万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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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7月至2006年,刑事立案监督主要依法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现象,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件。审判监督注重审查发现一审法院有无判处畸轻畸重、不严格执法的案件,办理抗诉案件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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