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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正宁县志 | 类型: 正文
1956年,国家实行 “五保户 ”供养制度。合作化后,各农业生产合作社对上述人员逐步实行 “五保 ”,即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文革 ”期间,各社队 “五保 ”工作照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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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县域男女婚姻遵循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包办买卖婚姻普遍,童养媳、换亲婚、指腹婚、娃娃亲、纳妾、冥婚等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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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年5月,甘肃、陕西两省省、区、县三级有关人员27人,在宁县召开子午岭境界划分会议,达成勘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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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成立县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抽调工作人员,普查全县各公社、生产大队、自然村地名现状、来历、含义及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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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省、地拨县扶贫资金35万元,县自筹6万元,主要用于五顷塬、湫头、三嘉、月明、山河5个老区公社的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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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代后,官员任用均以科举取士,县境官吏回避本籍任职。民国时期,按照国民政府行政院的规定,实行统一的公务员考核、任用、奖惩和薪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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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12月至1961年12月,县民政科撤销,劳动人事工作归宁县民政科管理。1962年1月,设县民政局。1966年 “文革 ”发生,撤销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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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工1961年,由省下达指标,在县内招收工人13人。1965年,县合作商店转为国营企业工人5人。1965至1966年,招收固定工9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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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根据地时期干部调配任免民国21年4月,选举寺村塬革命委员会主席、赤卫军总指挥各1人。但干部的调配任免依武装斗争形势的变化而随时变化,除选任外,还实行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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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及以前,官府杂务人员以当差时间长短计发薪俸,形式有日俸、月俸、年俸。清末,私营工商业和手工行业多实行计件工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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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地区锅检所检审验锅炉12台,更新1台。是年,在安全技术培训方面重点抓了特种工的考核发证,培训特种工3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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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保护民国29年,新正县在第一科和区、乡政府均设保育科员,从事孕妇、产妇、儿童的调查、登记、统计、卫生奖励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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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年,全县1441名职工和258名合同制工人参保。至年底,全县共筹集退休养老基金3.59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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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起,县域历代均设专人掌管文书档案。民国时期,县设档案室,业务分科负责。新中国成立后,成立县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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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置阳周县,设主簿掌管文书档案。唐代,县设档案库。明代,设主簿衙,后又设照磨所,管理地方官府文书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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