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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
盐税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 类型: 正文
国务院于1951年1月统一全国盐政,规定盐税产地征税后,销地不再征税,也无附加。1958年6月前,吉安的盐税由盐务机构代征。交由税务部门办理,吉安动用储备盐和将减税盐改变用途。统一由地区盐业公司按产地税额(每吨最高税额为160元,最低为40...
1952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 类型: 正文
1957 ~ 1966年,吉安各县(市)执行政务院1951年有关规定,征收车船使用牌照税。并开始对公司、企业公有及个人私有自行车、人力车征收车船牌照税,征税标准为自行车每辆每年 4元(1966年改为2.40元);人力车(双轮车)每辆每年4元...
1953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 类型: 正文
吉安市按1953年的规定征收城市房地产税。吉安市征收的城市房地产税依次为11. 51万元、13. 32万元、14. 67万元、39. 57万元,32.54万元。其他县仍未开征。
1954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 类型: 正文
根据省局部署,吉安地区在全区较大集市进行集市交易税试点。从1963年起,对家禽、肉类、干鲜果、土特产和家庭手工业品等五类商品以及旧钟表、旧自行车征收集市交易税。起征点为10元,税率为5%和10% ₀农民在集市上出卖应当纳税的产品,凭大队发给...
1955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 类型: 正文
吉安各县(市)对猪、牛、羊的屠宰税一律减为8%的税率计税。免税的规定,改为年、节定量免税。即人民公社社员、城镇居民和机关、部队、集体伙食单位自养、自宰、自食猪肉,经营屠宰业的国营企业,其收购生猪、菜牛、活羊不分省内外调拨,在调拨起运或屠宰时...
1956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 类型: 正文
吉安农业税将单一比例税制改为地区差别比例税制。吉安国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规定凡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农业税的纳税义务人。省政府核定吉安平均税率为16. 81%,并规定具体落实到纳税单位的税率最高为20%,...
1957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 类型: 正文
吉安各县(市)执行国务院财贸办公室批转财政部的《关于改革国营企业工商税收制度安排试点的报告》。吉安积累税只在国营粮食企业进行试点,吉安地区在少数国营企业试行综合税。把企业销售的各种产品原来按不同税率计算缴纳的工商统一税及附加、城市房地产税、...
1958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 类型: 正文
在国有粮食企业试行积累税;在少部分国营企业试行综合税;在国营企业试行行业税。除试点国营企业外,其他纳税人仍按1958年税制改革后税种征税。国营企业工商税”吉安各县(市)执行国务院财贸办公室批转财政部的《关于改革国营企业工商税收制度安排试点的...
1959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 类型: 正文
吉安地区把原来对工商企业征收的工商统一税及附加、 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屠宰税和盐税合并征收工商税。全区对国营企业征收一种工商税;对集体企业征收工商税和工商所得税两种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和屠宰税对全区非企业单位和个人征收。吉安各县(市...
1960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 类型: 正文
这期间,吉安地区各县(市)主要征收工商税、工商所得税、屠宰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盐税、农业税和农林特产税。其税率与“文化大革命”期间相同。
1961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 类型: 正文
即流转税类有工商税(1984年9月停征)、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 4种;所得税类有国营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调节税、集体企业所得税(1978 - 1984年按工商所得税征收)、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私营企业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6种;财产行...
1962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 类型: 正文
吉安地区对征收范围、适用税率先后作了以下调整:扩大对商品批发业务收入(进批差额)征税,吉安地区共征收工商税33591.95万元,吉安地区开征产品税,吉安各酒厂议价粮食白酒税率由30%调为35%,对区内小化肥厂免征产品税,免征生猪收购环节产品...
1963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 类型: 正文
对地级国营建筑安装企业按30%的税率征收;国有小型企业从1983年1月至1984年9月按老8级超额累进税率(手工业合作社所得税税率)征收;建筑安装、商业批发、贸易中心、贸易货栈、华侨商店、加油站、食品购销站、物资企业、供销企业一律按55%的...
1964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 类型: 正文
吉安地区共征收房产税3207.1万元。按其种类吨位和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使用行为税。吉安地区共征收车船使用税717.3万元。吉安屠宰税仍按20世纪70年代办法征收。由收购者按购进支付金额征收产品税,农民和集体伙食单位仍按头定额征收屠宰税...
1965
知识出处: 吉安地区志 第二卷 | 类型: 正文
吉安地区开征建筑税。吉安地区共征收建筑税2929.04万元。并同时停征建筑税。吉安地区共征收固调税1954. 1万元。奖金税吉安自1985年1月1日起同时开征3种奖金税。奖金税的纳税人是以实行独立核算的未实行工资总额随经济效益挂钩浮动的国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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