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条件

共 20023 条 108 / 1335
1606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 类型: 正文
1993年,工资改革后取消了大部分生活福利补贴,保留了每人每月福利费10元、物价补贴20元、误餐费60元、冷饮费及按职务确定的通讯费。离退休(职)人员与在职人员相同标准执行。机关单位实施规范津补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后,除通讯费外,上述各...
1607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 类型: 正文
福利性补贴1993年,工资改革后取消了大部分生活福利补贴,保留了每人每月福利费10元、物价补贴20元、误餐费60元、冷饮费及按职务确定的通讯费。离退休(职)人员与在职人员相同标准执行。
1608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 类型: 正文
1985年,养老保险社会化重新起步,国有企业招用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自1984年7月开始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由当时的丽水市劳动服务公司负责代办。1987年1月,丽水市所有国有、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招用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开始实行社会养老...
1609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 类型: 正文
1985年,养老保险社会化重新起步,国有企业招用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自1984年7月开始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由当时的丽水市劳动服务公司负责代办。1987年1月,丽水市所有国有、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招用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开始实行社会养老...
1610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 类型: 正文
1987年1月,丽水市所有国有、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招用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开始实行社会养老保险。丽水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设立,时称丽水市社会劳动保险办公室。11月,丽水市首批固定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工作开始施行,至1992年原丽...
1611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 类型: 正文
企业养老保险1985年,养老保险社会化重新起步,国有企业招用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自1984年7月开始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由当时的丽水市劳动服务公司负责代办。
1612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 类型: 正文
1993年10月,成立丽水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委员会。1994年1月,制定出台《丽水市企业职工大病医疗社会保险试行办法》,2月1日起实施。大病医疗保险范围为急病抢救、内脏疾病、严重外伤、恶性肿瘤、女职工计划内生育因难产引起的合并症。大病医疗保...
1613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 类型: 正文
企业职工大病医疗保险1993年10月,成立丽水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委员会。1994年1月,制定出台《丽水市企业职工大病医疗社会保险试行办法》,2月1日起实施。
1614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 类型: 正文
1986年9月,市劳动服务公司组建职工待业保险股,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城镇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工作。1991年,待业保险扩大到乡镇企业。2003年10月,《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颁布,次年1月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职工个人按照本人...
1615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 类型: 正文
1986年9月,市劳动服务公司组建职工待业保险股,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城镇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工作。1991年,待业保险扩大到乡镇企业。:1995年8月《浙江省职工失业保险条例》颁布,次年1月,失业保险费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1%缴...
1616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 类型: 正文
1994年12月,公布《丽水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全市各类企业。2002年7月,公布《关于莲都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医疗费用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
1617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 类型: 正文
1994年12月,公布《丽水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全市各类企业。2002年7月,公布《关于莲都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医疗费用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
1618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 类型: 正文
2002年7月,《关于莲都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报销,统一管理。12月,公布《关于进一步完善莲都区企业生育保险制度的通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并按期缴纳生育保险...
1619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 类型: 正文
1994年12月,公布《丽水市企业女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市属各类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固定职工、合同制工人、临时工参保,按职工人均月2元的标准提取。
1620
知识出处: 丽水市莲都区志 | 类型: 正文
清代以前莲都未设专门管理机构,清代始设民政部,专门掌管民政事务。县署设有户房管理民政。民国元年,丽水县公署内首设民政科。1949年5月,成立县人民政府民政科。1963年3月撤销民政科,在县革委会生产指挥组内设民政安置办公室。

颗粒分类统计

关键词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