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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 类型: 正文
199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套改工作完成后,市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执行情况良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在执行之中发生一些偏差。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构成分为两部分,即职务等级工资(固定工资)和津贴部分(活工资)。按工资制度要求,固定工资应按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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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 类型: 正文
199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套改工作完成后,市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执行情况良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在执行之中发生一些偏差。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构成分为两部分,即职务等级工资(固定工资)和津贴部分(活工资)。按工资制度要求,固定工资应按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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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 类型: 正文
2004年12月,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在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展以年度工资总量管理为核心的分配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将单位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指标与工资总量挂钩并确定其比例。单位的业务总收入与工资总量按1:0.6进行挂钩浮动。单位新增效益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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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 类型: 正文
2007年7月,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对市直机关工作人员津贴补贴进行清理规范,按人均年15000元标准,实行统一的机关工作人员津贴补贴制度,并制定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各职级(等级)相应的标准。改变各机关单位津贴补贴发放的项目、标准各不相同,各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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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 类型: 正文
2009年1月1日起,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职工按当地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实施绩效工资。市直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标准从2010年1月1日由15000调整为18600元。2009年10月1日,全市公共卫生及基层医疗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的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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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 类型: 正文
1993年10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施行国务院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对公务员退休作出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此外,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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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 类型: 正文
1991年以来,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办理退休手续: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男年满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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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 类型: 正文
1991年,机关事业单位每周日休息1天,为公休日,全年共52天;元旦休息1天,五一国际劳动节休息l天,国庆节休息2天,春节休息3天,此为法定节假日,共7天。1995年起,实行双休日,即每周的星期六、星期日休息2天,全年公休日为104天。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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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 类型: 正文
丧葬费1991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逝世后丧葬费为1600元,包干使用。2007年7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逝世丧葬费为3200元,包干使用。一次性抚恤金2004年9月30日以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故的,为本人生前10个月的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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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 类型: 正文
市委工作机构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市委政法委员会(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与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中共九江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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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 类型: 正文
市委工作机构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市委政法委员会(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与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中共九江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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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 类型: 正文
市委工作机构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市委政法委员会(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与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中共九江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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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 类型: 正文
保留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市监察局与其合署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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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 类型: 正文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九江市人民政府部分机构调整的通知》精神,市政府部分机构调整如下:成立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为政府工作部门;组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特设机构:将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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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 类型: 正文
保留市政府办公厅(挂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将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职责划人市政府办公厅,对外挂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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