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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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1000275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行政单位
分类号: D035
页数: 4
摘要: 市委工作机构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市委政法委员会(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与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中共九江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关键词: 行政机关 行政管理

内容

市委工作机构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市委政法委员会(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与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中共九江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市委信访办公室(归口市委办公室)、市委老干部局(归口市委组织部)。
  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列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序列,其日常工作由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承担。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列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序列,下设办公室为日常机构,既是市委的机构,又是市政府机构。 以上机构均为正处级。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市监察局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市政府工作机构市政府办公室(与市政府参事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计划委员会、经济贸易委员会、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教育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农村工作办公室、公安局、国家安全局、司法局、民政局、监察局、人事局、劳动局、财政局(与国有资产管理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统计局、审计局、技术监督局、环境保护局、土地管理局、地质矿产局、建设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房产管理局、农业局、水产局、林业局、水利电力局、乡镇企业局、机械工业局、轻化工业局、交通局、商业局、粮食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文化局、广播电视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旅游局、外事办公室(与侨务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口岸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上机构均为正处级。
  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归口市建设局;市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归口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市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归口市政府办公室;市菜篮子工程领导小组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归口市政府办公室。以上办公室均为副处级。
  改为事业单位机构: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改为市委的直属事业单位。市委、市政府接待处,市档案局改为市委、市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市档案局与市档案馆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改为市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以上单位均为正处级。
  转为经济实体机构:市冶金煤炭工业局成建制转体为市冶金煤炭工业总公司;市纺织工业局成建制转体为市纺织工业总公司;市电子工业局成建制转体为市电子工业总公司;市建材工业局成建制转体为市建材工业总公司;市二轻工业局成建制转体为市二轻工业总公司;市农垦局成建制转体为市农垦集团公司;市物资局成建制转体为市物资集团公司;市供销社为合作经济组织。以上单位仍为正处级。
  二、2002年机构改革市委工作机构保留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市监察局与其合署办公)。
  工作机构保留办公室(对外称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政法委员会、政策研究室、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不再保留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组建市委农村工作部,挂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牌子。
  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改为市委台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市委台湾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增挂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
  市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市委的工作部门,又是市政府的工作机构,与市人事局合署。
  上述市委工作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均为正处级。
  其他机构保留老干部局,归口组织部管理,仍为正处级。
  信访办公室更名为市委信访局,增挂市政府信访局牌子,归口市委办公室管理,既是市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市政府的工作机构,仍为正处级。
  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市国家保密局)、机要局、督查室、组织员办公室、对外宣传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均对外保留牌子,原副处级不变。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办公室并入市委组织部,对外保留牌子,为副处级。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610办公室与政法委员会合署。
  市政府工作机构保留市政府办公室(对外称办公厅)、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建设局、交通局、林业局、水产局、文化局、计划生育委员会、审计局、环保局、统计局、粮食局、旅游局。
  保留农业局。原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承担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职能划人该局。
  保留卫生局。原劳动局承担的职业卫生监察职能划人该局。
  保留经济贸易委员会。原乡镇企业局、商业局、轻化工业局、机械工业局行政管理职能划人该委。原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承担的国有企业改革职能划入该委。
  计划委员会、教育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水利电力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分别更名为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局、科学技术局、体育局、水利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委员会、外事侨务办公室。
  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行政管理职能划入该局。
  组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增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原劳动局承担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业和矿山安全监察职能划入该局。
  在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基础上组建规划局。
  在劳动局的基础上组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承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职能划入该局。原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承担的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职能划入该局。
  土地管理局与地质矿产局合并,组建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承担的测绘管理职能划人该局。
  上述市政府工作部门均为正处级。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改为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也是市政府人民防空工作主管部门,仍为正处级。
  市法制局改为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归口政府办公室管理,为正处级。
  民族宗教事务局、经济研究室仍为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对外保留牌子,原副处级不变。
  不再保留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并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不再保留乡镇企业局,组建民营经济服务局,为正处级事业单位,归口经济贸易委员会。 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并入政府办公室,为内设机构,对外保留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副处级。
  广播电视局改为正处级事业单位。
  房产局改为正处级事业单位。
  物价局与发展计划委员会合署。
  口岸办与外事侨务办公室合署。
  不再保留参事室,其职能并人政府办公室。
  国有资产管理局并入财政局,为内设机构,对外保留国有资产管理局牌子,为副处级。
  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改为副处级事业单位,归市政府办公室管理。
  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并入发展计划委员会,为内设机构,对外保留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牌子,为副处级。
  不再保留菜篮子工程办公室,并入农业局。
  商业局转体为商业集团公司。
  轻化工业局转体为集团公司。
  机械工业局转体为集团公司。
  政府派出机构,不列为政府工作部门。保留九江开放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保留市政府驻北京、上海、深圳、厦门、南昌办事处,均为正处级。
  办证收费大厅更名为市行政服务中心,为政府派出机构,正处级。
  共青开发区暂时维持现状。
  企业单位调整:市冶金煤炭工业总公司、纺织工业总公司、建材工业总公司分别改为冶金煤炭集团公司、纺织集团公司、建材集团公司。物资集团公司名称不变。
  上述集团公司的行政管理职能划人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轻工业总公司的行政职能划人经济贸易委员会,与转体后的轻化工业局合并,组建轻化集团公司。
  电子工业总公司的行政职能划人经济贸易委员会,与转体后的机械工业局合并,组建机械电子集团公司。
  农垦集团公司名称与职能不变。
  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及群众团体机构市人大、政协机关内设的办事机构以及机关行政编制的精简,按市党政机构改革的要求进行。
  法院、检察院的内设机构参照省法院、检察院的机构改革方案,结合九江市机构改革的有关规定进行。
  群众团体机关的机构改革主要是精干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工作效率。
  三、2005年机构改革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九江市人民政府部分机构调整的通知》精神,市政府部分机构调整如下:成立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为政府工作部门;组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特设机构:将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仍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将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仍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房产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公路管理局、市信息化服务中心(市人民政府信息化办公室)、市港口管理局、市商业管理办公室、市供销合作社,仍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 市行政服务中心,为市政府派出机构,正处级。
  组建市扶贫和移民办,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市扶贫办、市移民办,其职责和人员并入市扶贫和移民办。
  市民营局由正处级降为副处级,更名中小企业服务局,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
  市农垦办由正处级降为副处级,为市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
  四、2010年机构改革保留市政府办公厅(挂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将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职责划人市政府办公厅,对外挂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牌子。
  保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不计机构个数)、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审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市粮食局、市统计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
  保留市农业局。将市水产局的职责,并入市农业局,不再保留市水产局。
  组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将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工业行业的管理职责、市民营经济服务局的中小企业管理职责、市政府办公室的信息化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不再保留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民营经济服务局。
  组建市交通运输局。将市交通局的职责、市建设局承担的城市客运、出租车行业管理职责,整合划人市交通运输局,不再保留市交通局。
  组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人事局合署办公的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独设置,列党委机构序列,为市委工作部门,作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不变。不再保留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组建市建设规划局。将市建设局的职责、市规划局的职责,整合划人市建设规划局,不再保留市建设局、市规划局。
  组建市商务局。将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市招商协作局的职责,整合划人市商务局,不再保留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市招商协作局。
  组建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将市文化局的职责、市新闻出版局的职责,整合划人市文化新闻出版局,不再保留市文化局和市新闻出版局。
  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由市政府特设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局)由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垂直管理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将市口岸办公室由市外事侨务办公室的内设机构改为市政府办公厅管理机构,正处级。 市物价局仍为市发改委的内设机构,正处级。
  市重点工程办公室仍为市发改委内设机构,副处级。
  市外国专家局由市人事局的内设机构改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副处级。
  市政府工作部门设置32个(监察局与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市政府工作部门,不计机构个数),挂牌机构3个,部门管理机构1个,内设机构3个。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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