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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临沂市税务志 | 类型: 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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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临沂市税务志 | 类型: 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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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临沂市税务志 | 类型: 正文
税收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对应当纳税的单位或个人征收的实物或货币。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税源荣枯,又以国民经济兴衰为基础,因此,税收与国家的政治、经济的发展是密切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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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临沂市税务志 | 类型: 正文
大事记用公元年号,用阿拉伯数码书写, 民国时期的年号用汉文书写加注在括号之内;1940年以后民主政权时期和建国后的纪年均用公元年号,用阿拉伯数 码书写;从正文第一章起,清代、民国时期的纪年用当时名称年号,用汉文书写,公元年号用阿拉伯数码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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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临沂市税务志 | 类型: 正文
咸丰九年,山东省筹议厘金章程,成立厘金 局,实行厘金。本省厘金的抽收,历来分为内地与海口两类。海口所设厘卡,在同治年间只有7、8处,以后增至10余处, 由16州县督征。内地抽厘,除省局外,在同治年间,省城以 外共有4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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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临沂市税务志 | 类型: 正文
咸丰九年,山东省筹议厘金章程,成立厘金局,实行厘金。本省厘金的抽收,历来分为内地与海口两类。海口所设厘卡,在同治年间只有7、8处,以后增至10余处,由16州县督征。内地抽厘,除省局外,在同治年间,省城以外共有4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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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临沂市税务志 | 类型: 正文
民国成立,改清末的度支部为财政部。财政部所属的税38. 同时,财政部又另 设盐务署总管全国盐务,由财政总长管辖。后地方收入范围逐渐扩大,分国税厅筹备处 与各省财政司合并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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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临沂市税务志 | 类型: 正文
新中国成立后,本县的税务机构仍设在财政科内,称税 务股,负责全县的稽征管理工作。1959年6月,全省税务会议后,县(市)财政局同时挂 税务局的牌子,并保留税务局的戳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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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临沂市税务志 | 类型: 正文
清初,沿用明朝的“一条鞭法”,征收田赋和丁赋。康熙 五十一年,实行“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制度。雍正 四年,山东全省按统一科则,实行“摊丁入地”, 即:“每地银一两摊一钱一分五厘”征收,银摊入地亩,人丁 不再是纳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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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临沂市税务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清初,沿用明朝的“一条鞭法”,征收田赋和丁赋。康熙五十一年,实行“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制度。雍正四年,山东全省按统一科则,实行“摊丁入地”,即:“每地银一两摊一钱一分五厘”征收,银摊入地亩,人丁不再是纳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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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临沂市税务志 | 类型: 政治事件
1912年.中华民国建立,改兰山县为临沂县,赋税仍沿 用清制。在本县征收的有:田赋、盐税和杂税、杂捐。第一 期仍自三月一日开征,六月底截止;第二期自九月一日开 征,十月底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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