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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 “固原县人民法院” 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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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固原日报 | 类型: 正文
最近,固原县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对陕西省绥德县商业综合贸易中心与固原地、县乡镇企业联合供销公司签订的一件违反国家政策的经济合同,判决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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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固原日报 | 类型: 正文
1985年,固原地、县人民法院依法审判了一起因违犯《食品卫生法》擅自生产冰棍而引起的经济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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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固原日报 | 类型: 正文
1987年4月固原县人民法院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红庄乡陈沟村小学教师张生华依法逮捕;对严重阻碍司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张生华之子张红烈司法拘留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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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固原日报 | 类型: 正文
1987年10月8日上午9时31分,一位脸色苍白,戴着手铐的青年,垂着头被两名法警押上被告席,接受固原县人民法院对他殴打固原二中教师柳培杰的公开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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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固原日报 | 类型: 正文
1988年2月11日,固原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杨兵、赵杰拦路抢劫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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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固原日报 | 类型: 正文
1988年3月25日,固原县人民法院在三营镇依法公开宣判一批刑事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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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固原日报 | 类型: 正文
1988年3月28日,固原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马有山等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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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固原日报 | 类型: 正文
1988年3月23日,固原县人民法院对赵海龙抢劫、流氓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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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固原日报 | 类型: 正文
1988年5月7日,固原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盗窃犯马明有5年零6个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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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固原日报 | 类型: 正文
1988年6月,辛健;马建平犯被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和赔偿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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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7月固原县人民法院在县城南关口对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依法进行了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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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固原日报 | 类型: 正文
一九八九年十一月十日,固原县人民法院邀请县人大领导及部分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座谈,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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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县人民法院什字路法庭庭长王俊杰,执法犯法,被撤销其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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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7月22日,固原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固原县金属厂起诉哈秀兰、杨玉梅因宅基地纠纷一案。哈、杨2人因无理阻挠法院执行公务被当场依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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