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图书馆
固原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固原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报纸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罪犯马建平辛健被绳之以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固原日报》
报纸
唯一号:
310420020220006192
颗粒名称:
罪犯马建平辛健被绳之以法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8年6月,辛健;马建平犯被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和赔偿经济损失。
关键词:
辛健
马建平
故意伤害罪
内容
本报讯 去年9月28日上午,在固原县南关口牛羊肉市场上,区建材总公司篮球队队员与卖主为买羊肉发生争执,马建平和辛健持刀伤人行凶。最近,固原县人民法院对此案的审理判决工作已经结束,马、辛二犯被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和赔偿经济损失。
辛健系石嘴山市水泥厂工人。去年9月28日上午,辛健随区建材总公司篮求队去西安参赛后,返回途经固原时,主县城南关口停车吃饭,球队司机鲁新荣在羊肉市场因买肉,与卖主李玉清发生争执并厮打。辛健得知后,与运动员多人参与争执、厮打。在双方殴斗中,辛健抓起马瑞清肉案上的两把刀子,威逼马瑞清。马维虎夺刀劝阻时,辛将其右上臂刺伤,致肱二头肌肌腱部分和挠神经断裂(已残废),并刺伤围观者杨占元右手无名指、黄彦堂左下腹,将马瑞清下颌左侧割一6C m横型伤。作案后,辛健逃离现场。
马建平系马瑞清之子,见其父被刺伤,拿起刀子追赶辛健时,在南关副食门市部前与运动员王占武相遇,朝王下腹猛刺一刀,致王肠管破裂,失血约3500毫升。
马建平、辛健目无国法,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已构成犯罪。固原县人民法院依据刑法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马建平有期徒刑4年,赔偿被害人王占武经济损失300元。判处被告人辛健有期徒刑3年6个月,赔偿被害人马维虎医疗、误工费等经济损失1000元。
知识出处
《固原日报》
《固原日报》是中共固原地委机关报 ,1984年12月创刊。
阅读
相关人物
金周强
责任者
马建平
相关人物
辛健
相关人物
鲁新荣
相关人物
李玉清
相关人物
马瑞清
相关人物
马维虎
相关人物
杨占元
相关人物
黄彦堂
相关人物
王占武
相关人物
相关机构
固原区建材总公司篮球...
相关机构
固原县人民法院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固原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