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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 “地方史志” 相关
共 2567 条 139 / 172
2071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 类型: 正文
自1950年以来,对生活困难的烈、军属,年老体弱的复员军人和病故失踪军人家属,按中央颁发的《关于优抚对象定期定量实施办法》的规定,评为甲、乙、丙三等,每等又分三级,进行定期定量补助。据统计,1981年全县烈军属及其他享受优抚的对象有470户...
2072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 类型: 正文
县民政部门针对部分烈士遗属和苏区老干部,由于年事已高、生活不能自理的特点,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曾先后拨款在增田、罗陂、万崇、参陂、谷岗等地建立了“光荣敬老院”。根据入院安度晚年的56名烈属和苏区老干部的反映,他们在光荣敬老院生活舒适,心情愉快...
2073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 类型: 正文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乐安县有80%以上地区建立了苏维埃政权,是全省老区之一。在21个乡(镇)中,1985年经省、地核定有招携、金竹、坪溪、谷岗、湖坪、罗陂、万崇、牛田、潭港、航桥十个乡为特困乡,共有20360户,其中特困户8512户。早...
2074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 类型: 正文
老区人民的生活困难,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早自1952年开始,国家便拨给老区救济款达17.81万元,棉被250床。1980年至1985年,又陆续拨给老区救济资金293.66万元,棉被307床,布匹14292尺,棉衣裤500件,单衣裤15...
2075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 类型: 正文
从1952年开始,政府便对老区生产进行了扶助,截至1985年止,水利拨款16.9万元,兴建了水库2座,陂8座,灌溉面积达7.1万亩;1980年以来,种植油桐树拨款2.95万元,垦复油茶山拨款52.42万元,垦复油茶山1.088万亩;拨款为贫...
2076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 类型: 正文
自1952年至1985年对老区基本建设投资达113.05万元,其中文教基建费26.45万元,卫生基建费16万元,工业拨款70.6万元,还拨出了一批建房费。
2077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 类型: 正文
此制沿袭至清代,后因岁久弊生,多为豪强侵吞。至民国23年后,各仓俱废。此后,政府以派收、用地方公款收购、募捐三种方式逐年收储,分别建立县、乡、保三种储仓,收储积谷备荒救灾。各级人民政府及时深入灾区作实地调查和研究,摸清灾情后,贯彻“依靠群众...
2078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县在宋代建立“三仓制”,用以备荒、平价调剂民食和赈济急需。此制沿袭至清代,后因岁久弊生,多为豪强侵吞。至民国23年后,各仓俱废。此后,政府以派收、用地方公款收购、募捐三种方式逐年收储,分别建立县、乡、保三种储仓,收储积谷备荒救灾。表3—3...
2079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 类型: 正文
建国以来,乐安县曾遭受多次重大的自然灾害,使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各级人民政府及时深入灾区作实地调查和研究,摸清灾情后,贯彻“依靠群众,依靠集体,以生产自救为主,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的方针,发放救济粮、救济款和急需的救济物资,以...
2080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 类型: 正文
清代本县曾有养济院、育婴堂等社会福利设置,但乡民受惠甚少。清同治时,本县每年救济孤贫35名左右,支粮布费银126两;民国时期仍沿旧制,每年定额收容孤贫35名左右,共支口粮费为1277.5元。民国28年,日军入侵本省,赣东北大批难胞逃至本县,...
2081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 类型: 正文
对于城镇居民中缺乏正常就业条件、而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废人、困难户,县民政部门拨资金创办福利厂,安排他们劳动就业,使他们成为自食其力者,从而减轻社会负担。1980年福利厂接纳安排了343人,其辅助救济款由集体支援3860元,国家拨款8727元...
2082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 类型: 正文
县民政部门除对烈、军属及苏区老干部中的鳏、寡、孤、独者,分别接纳到五所光荣敬老院安度幸福晚年外,对于社会上的其他无依靠的老人,也分别由当地设立的敬老院接纳入院安度晚年。敬老院除了由国家拨款资助外,每人每月平均发给伙食费、零用费、副食品补贴等...
2083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 类型: 正文
建国后,党和国家对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非常重视,广泛深入地宣传法律知识,弃婴溺婴现象不常见,因此,县民政部门从未设立过安置弃婴机构。仅于1978年收养了一名弃婴,被安置在戴坊树下村一户农家抚养,1979年和1980年又收养了3名弃婴,分别...
2084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 类型: 正文
县民政部门对于街道乡村里的孤寡老人也给予救济,每人每月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按定期定额救济评定等级领取生活补贴5—10元。1961—1965年,因精简而退职的423名职工中,有16人生活确有困难,也按原工资40%按月发给生活困难补助费。
2085
知识出处: 乐安县志 | 类型: 正文
1972年国家拨款4.5万元,在潭港乡白竹村的偏僻地带建造皮肤医院一所。截至1985年止,先后收治麻风病患者43人,,其中有4名因年迈体衰并患有其他慢性病死于院中,已有23人治愈出院,尚有18人在院继续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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