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乐安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12785 |
颗粒名称: | 四、建立光荣敬老院 |
分类号: | D675.6 |
页数: | 1 |
摘要: | 县民政部门针对部分烈士遗属和苏区老干部,由于年事已高、生活不能自理的特点,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曾先后拨款在增田、罗陂、万崇、参陂、谷岗等地建立了“光荣敬老院”。根据入院安度晚年的56名烈属和苏区老干部的反映,他们在光荣敬老院生活舒适,心情愉快。近几年来政府共拨基建款11万元,建起了窗明几净的平房五栋;每人每月伙食和生活补助费10—22元,每所“光荣敬老院”均配有管理人员,侍候和处理老人们的日常生活。逢年过节,当地党政军领导同志还登门慰问。表3—29 乐安县光荣敬老院人员的供应情况注:万崇、参陂、谷岗敬老院曾吸收部分社会老人入院,现改为社会敬老院。 |
关键词: | 乐安县 地方史志 敬老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