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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东营区财政志 | 类型: 正文
预算编制 1985~1991年,东营区预算编制采用单式预算模式。根据1991年国务院《国家预算管理条例》“国家预算按照复式预算编制,分为经常性预算和建设性预算两部分”的规定,东营区地方财政预算编制从1992年起,按复式预算的形式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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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东营区财政志 | 类型: 正文
年终清理与结算年度终了,决算编审前做好核实收支、清理往来款项、清查财产物资等准备工作,做到情况属实。以12月31日交入国库的数据为准,编制财政收入决算,财政支出以12月1日各乡镇、区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支出数为准编列支出决算。一般在年度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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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包括:一、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二、公费医疗经费管理;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四、企业财务管理;五、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六、住房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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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对国家机关、部队、团体、学校以及文教、卫生、科技农林水利等事业单位经费的管理。具体包括: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公费医疗经费管理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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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东营区财政志 | 类型: 正文
建区初期公费医疗管理为“归口控制,个人垫支,由单位集中持单据到卫生局结算”的办法。 1987年两区合并后,区财政局、区卫生局联合制定《关于加强东营区公费医疗管理的通知》,对全区享受公费医疗管理的干部职工实行“门诊医药费包干,结余留用,超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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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处成立于1993年5月,设在区人事局。接收由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分管的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和乡镇党政群选聘合同制干部养老保险工作。养老保险基金,乡镇党政群机关选聘合同制干部从1992年12月开始缴纳;机关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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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管理,主要是对区直国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财务监督管理和财政扶持资金的投放、回收、使用的监督。 1997年4月,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财政部门参与区直企业的股份制改革,配合区国资局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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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10月1日,区财政局收回委托建设银行东营市分行代理行使的财政职能。11月29日区编委批复,区财政局增设基本建设财务股,主要职责是参与投资体制改革和中长期投资计划的研究;负责区各级行政、企事业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监督管理;审查全区工程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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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10月始,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城镇住房制度,逐步向住房商品化、社会化过渡。区财政局成立住房基金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住房基金归集、支付、运用、核算和管理工作。住房基金来源:单位住房基金、住房保证金、城市住房基金、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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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是指对国有资产在资金投入、资产形成、经营使用、收益分配、资产处置等整个运动过程中进行的组织指挥、监督和控制。 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始于1991年,重点开展产权登记、清产核资、资产评估、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审批、国有资产的调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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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3月始,对区内43户全民企业(含物资、粮食系统)进行产权登记。共登记企业资产总额5125.87万元,国有资产1814.77万元。 1995年3月,首次对全区120户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并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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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东营区财政志 | 类型: 正文
1991年6月始,历时两年,对区直128个行政事业单位(其中,乡镇办事处独立核算单位76个)清产核资。区国资局下发《区直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验收标准》,以百分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良好、优秀。通过清查统计:1990年底,账面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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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对全区9户拟改制企业进行资产评估,评估值3539.2万元。 1997年,对区物资总公司、药化厂、服装厂、印刷厂和对外贸易公司资产进行评估,并对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进行严格的审核,共确认评估资产总值56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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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东营区财政志 | 类型: 正文
1996年开展行政事业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性资产的清理工作,共清理18个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共计394万元。在清理的基础上,为各单位办理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审批手续,并按年利率4.6%与各占有单位签订有偿使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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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东营区财政志 | 类型: 正文
1996年12月,区政府下发《东营区区直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奖惩暂行办法》,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区直国有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的法人代表,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营责任,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核定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与企业签订保值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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