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企业财务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东营区财政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00273
颗粒名称: 四、 企业财务管理
分类号: F812.752.3
页数: 3
页码: 170-172
摘要: 企业财务管理,主要是对区直国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财务监督管理和财政扶持资金的投放、回收、使用的监督。 1997年4月,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财政部门参与区直企业的股份制改革,配合区国资局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债权、债务处理提出认定意见,并依据评估报告,指导帮助区物资公司等四家企业进行帐务处理,规范会计核算程序。下半年着重对区直工业、商业、物资、供销企业上半年的经济运行及效益状况进行调查、分析,提出企业扭亏增盈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 东营市 地方财政 经济史

内容

企业财务管理,主要是对区直国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财务监督管理和财政扶持资金的投放、回收、使用的监督。
  1984年10月1日起,国营企业实行第二步利改税。是年,境内企业财务仍由原隶属县或单位代管。1985年,东营、牛庄两区财政正式对辖区内国营企业财务进行管理。一部分企业实行利改税,还有一部分仍是“利税并存”。实行利改税的企业,按新的八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所得税,根据“对获利企业不同情况,在一定期限内,给予适当照顾”的政策,区属企业多数达不到起征点,“利税并存”的企业,也是利润很低。东营区1985年收入国营企业上交利润0.6万元;牛庄区1986年收入国营企业所得税0.4万元。
  1985~1986年,两区财政部门主要是帮助各企业规范由“利税并存”向“以税代利”过渡后的财务制度。按山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国营工业、供销企业实行第二步利改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核实固定资金、流动资金及利润分配,审查、汇总会计报表等,进行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
  1987年,企业深化改革,健全企业经营机制,区直企业有领导有步骤地推行企业承包经营,主要内容是:包上交国家利润、包完成技术改造任务、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本着“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自留,欠收自补”的原则,区财政局代表区政府与7家区直国有企业签订承包合同。同时,为市服装公司、土产果品公司等6个集体单位拟定承包方案。
  1988年,进一步规范承包经营责任制,对13户(包括集体)企业实行承包经营,当年,实现利税346万元,按合同兑现奖惩。同时区直工业企业(木器厂、服装厂)、商业企业、物资企业实行工效挂钩,即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挂钩的形式为总挂总提;工资总额与实现利润挂钩。
  1989年围绕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开展“双增双节”活动。在粮食企业亏损上升,财政负担较重的情况下,征收补粮基金60万元,缓解粮食企业的亏损状况。在总结前两年承包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经营机制,当年兑现承包经营奖励13万元。1987~1992年,兑现承包经营奖励共计26万元。
  1990年4月,区财政局下发《关于国营企业财会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的通知》,对区直国营企业及部分集体企业,按财经纪律、会计报表、财务分析三项内容进行达标验收,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同年,区直企业第一轮承包经营结束,开始新一轮承包,本着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平稳过渡。采取的承包形式有两种:一是包利润、包技改任务,实行工资总额同企业经济效益挂钩;二是包减亏、包技改任务,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区财政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代表政府作为发包方与企业经营者代表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同时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全面贯彻执行《企业法》,确定厂长(经理)在企业中的中心地位和生产指挥权。
  1993年7月1日起,《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简称“两则”)以及工业、交通、商品流通、金融等10大行业的企业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简称“两制”),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区财政局对服装厂、石油站、物资公司、供电公司、食品公司五个区直企业进行“工效挂钩”环比测算。在测算中坚持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的原则:一是企业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的幅度,职工工资实际平均增长幅度低于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二是挂钩企业均实行工资总额同实现利税挂钩;三是在挂钩中,对产品质量(工业企业)、销售额(流通企业)、安全生产(供电行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的考核,完不成任务的扣减当年新增效益工资3054,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完不成的,厂长(经理)或承包人的工资不能比上年增加;四是当年经济效益指标,以上年决算实际完成数据为基数核定。
  1994年,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区财政局参与区物资总公司、市服装二厂、南里五金公司等9户企业的改制工作。是年,加强对众成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丽晶大酒店等11户三资企业的财务管理,核发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证和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必备资料。同时,建立三资企业决算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规范三资企业财务管理。
  1995年,重点强化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帮助西城宾馆、药化厂等8户国有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企业费用管理及成本支出的控制。具体办法是:由财政部门确定工作思路,企业根据“两则”“两制”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出包括现金、存货等50余项管理制度的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报财政部门审查备案,经审查无误,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上通过后执行。
  1996年开展“管理效益年”活动,向省市财政部门争取资金2000万元,重点扶持盐化工、油化工、服装厂及胜他玻璃有限公司。是年4月,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东营区区直企业税后利润收缴管理办法》,规定区直企业税后利润收缴管理工作由财政部门负责。依据规定,企业税后利润的上缴比例为2016,按月预缴,年终清算,对不能足额、及时上缴税后利润的,按照《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财政部门收缴的企业税后利润,主要用于国有资产再投资,调整产业结构,补充国有企业资本金等。
  1997年4月,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财政部门参与区直企业的股份制改革,配合区国资局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债权、债务处理提出认定意见,并依据评估报告,指导帮助区物资公司等四家企业进行帐务处理,规范会计核算程序。下半年着重对区直工业、商业、物资、供销企业上半年的经济运行及效益状况进行调查、分析,提出企业扭亏增盈的对策和建议。

知识出处

东营区财政志

《东营区财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出版地:2001

本书记载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建区(1984年)且设置区级财政管理机构以来财政事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本书主体部分共分为六章,其中包括财政体制、财政收入、 财政支出等。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