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图书馆
菏泽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菏泽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题名
责任者
关键词
全文
检索
颗粒类型
全部
15013条
基础文献
21条
析出资源
2451条
图表
1923条
人物
1136条
机构
635条
事件
7059条
地名
34条
专题
874条
作品
664条
实物
216条
知识出处
全部
菏泽地区农业志
牡丹区政协志
菏泽地区电业志
菏泽地区医药志
菏泽风物志
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志
荷泽地区概况
菏泽地区水产志
当代菏泽概览
菏泽牡丹志
菏泽地区金融志
菏泽地区财政志
菏泽牡丹黄河志
菏泽地区畜牧志
菏泽教育志
菏泽黄河大事记
菏泽地区志
菏泽地区水利志
菏泽地区宣传志
菏泽地区粮食志
菏泽市志
检索条件
共 15013 条
18
/
1001
256
第一章 公安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菏泽市志
|
类型:
正文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菏泽市境内先后建立4个县级人民政府, 各县政府均设有公安局。1946年2月,为加强城市工作的领导,又建立菏泽市公安局,下设保卫队和看守所,增设4个派出所。
257
第一节 镇压反革命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菏泽市志
|
类型:
正文
抗日战争期间活动于城南的反革命组织“红枪会”,打着抗日旗号,暗地勾结日伪汉奸,破坏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暗杀抗日人员,菏泽县人民公安局将其一网打尽,头目30余人被镇压。
258
第二节 打击刑事犯罪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菏泽市志
|
类型:
正文
建国初期,菏泽市集中打击了刑事犯罪活动,至1959年8月底逮捕各种刑事犯罪分子2497人,其中凶杀犯63人、放火33人、破坏电线犯21人、偷盗犯1257人、流氓强奸犯271人、制造贩运毒品犯338人、赌头赌棍93人、其他429人。
259
第三节 社会治安管理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菏泽市志
|
类型:
正文
户籍管理菏泽解放后,在地区公安处的帮助下,县公安机关对本县户口进行了整顿,逐步建立健全了菏泽的户口管理制度。
260
第四节 监狱看守所管理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菏泽市志
|
类型:
正文
看守所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菏泽县、南华县、临泽县、安陵县均设有看守所,但无固定地址,随政府机关转移,条件较差。建国后,所址固定城里,条件逐渐改善,工作人员也逐渐增多。
261
第二章 检察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菏泽市志
|
类型:
正文
清末和民国初期,省级设审判检察厅,地方设审检厅,并配有检察官1至2人,负责监督该县司法和行政事宜。1935年李安国为菏泽检察官。抗日和解放战争期间,没有检察机关。检察长由公安局长兼任。
262
第一节 刑事检察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菏泽市志
|
类型:
正文
清末民初,荷泽设有审检厅,刑事检察较正规。当时,国民党的《审检厅处理简易案件暂行细则》规定,审检厅在接受案件后,立即进行起诉。
263
第二节 经济检察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菏泽市志
|
类型:
正文
建国前,检察机构不健全,经济检察没有独立开展。建国后,建院初期,由于人员少,经济检察也基本上没开展工作,只参加了群众性的“三反”、“五反”运动,谓之打“老虎”。
264
第三节 法纪检察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菏泽市志
|
类型:
正文
“三反”、“五反”期间,在县委的领导下,反出一批违法乱纪案件,检察院依照法律,转有关部门或自行给予妥善的处理。1957年受理违法案件23起,检察院都认真作了案卷审査,情节较重构成刑事犯罪的起诉到法院,均作了判决。
265
第四节 监所检察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菏泽市志
|
类型:
正文
清末及民国初年,地方配有检察官。1928年公布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以检察官代表国家行使职权……被告羁押之所,检察官应随时视察”。建国后,共产党废除了国民党的《六法全书》,建立健全了各项检察制度,监所检察也相应恢复。
266
第五节 控告申诉检察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菏泽市志
|
类型:
正文
建国后至1957年,控告申诉检察较正规。几年中处理了千余件人民来信来访。仅1956、1957两年就办理信访504件。1961年至1966年,控告申诉检察,配有专门负责的信访人员。
267
第三章 法院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菏泽市志
|
类型:
正文
清末,荷泽县所有刑事、民事诉讼案件均由知县亲自审理判决。当事人对判决不服者,可上诉到知府、臬司、巡抚。死刑案件须呈报刑部奏明皇帝批准。民国初期,司法工作仍由县长兼理,下设承审员、司审员和录事。
268
第一节 刑事审判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菏泽市志
|
类型:
正文
清末和民国初年,刑事案件由县长直接受理。但由于社会的黑暗,法律形同虚设,刑事犯罪分子往往用金钱使之逍遥法外。法院与有关部门配合,建立了巡回法庭,其间审理各类刑事案件4317起,其中反革命案件1759起、普通刑事案件2378起。
269
第二节 民事审判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菏泽市志
|
类型:
正文
新中国成立后,法院非常重视民事案件的处理。从1950年4月至1985年底共处理各类民事案件1.5384万起。其中,调处和判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8392起,占民事纠纷总数的54.5%;财产权益案件7019起,占45.5%。
270
第三节 经济审判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菏泽市志
|
类型:
正文
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于1981年5月建立经济审判庭, 配备干部4人。经济审判主要受理生产、流通、运输、交换等经济领域中的纠纷案件。
颗粒分类统计
关键词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