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法纪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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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菏泽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82002022000024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法纪检察
分类号: D916.3
页数: 2
页码: 417-418
摘要: “三反”、“五反”期间,在县委的领导下,反出一批违法乱纪案件,检察院依照法律,转有关部门或自行给予妥善的处理。1957年受理违法案件23起,检察院都认真作了案卷审査,情节较重构成刑事犯罪的起诉到法院,均作了判决。
关键词: 检察 检察制度 法纪检察

内容

“三反”、“五反”期间,在县委的领导下,反出一批违法乱纪案件,检察院依照法律,转有关部门或自行给予妥善的处理。1957年受理违法案件23起,检察院都认真作了案卷审査,情节较重构成刑事犯罪的起诉到法院,均作了判决。对有的案件处理不当或者处理过于粗糙,造成冤案的,1961年后大都分别给予纠正。1963年以来,在数起立案中,通过认真调査,建议公安局逮捕3人。1965年自行査处案件23起,上呈分院批捕8人。分院实批捕4人。1978年后法纪检察得到加强,单独设立了法纪检察股,配备干部15名,除了自侦一些违法案件外,还努力搞好宣传工作。
  1979年至1985年菏泽市法纪检察情况表

知识出处

菏泽市志

《菏泽市志》

菏泽上次的地方志是清光绪六年(1880年)修,距今已110年。新修《菏泽市志》,应上承光绪六年,举凡光绪六年后菏泽的政治、经济、文化、人物等等方面都应修在新志里,传之后世。新志继承了以前地志的传统格式,共分大事记、建置沿革、自然地理、农业、工业、商业、财税金融、交通邮电、城乡建设、牡丹、党派群团、政权政协、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科技、军事、风俗、方言、人物、附录等二十多编。在编纂过程中,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同志付出了大量劳动。他们重视调查,重视档案。他们派人深入农村、街道,采访历史事件当事人,记录口述材料,调查古迹,寻觅残碑,记录民间传说、故事。他们采访了200多人次,积累了宝贵的资料。他们查阅各种档案,摘录材料数十万字。他们还创办了不定期刊物 《菏泽市史志资料》,收集各方面材料。他们工作很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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