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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 类型: 正文
1962年麻风病人享受定期定量救济,是年救济36名、0.17万元。“文化大革命”期间一度中断,1972年恢复。1990年,发放救济费0.24万元,累计为6.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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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 类型: 正文
1950年社会孤老残幼者失业工人、过境难民、遣送灾民、战俘共1521名被政府救济大米6562公斤,现金2031元,群众募寒衣馈赠268套。 1954年,政府发放社会临时救济款2.04万元,救济1217人;1959~1964年发放临时救济款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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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 类型: 正文
敬老院1958~1959年,按照“老有所养,老有所靠”的精神,先后办起新安、头陂、赤水、驿前、甘竹、塘坊、贯桥、城关10所敬老院。1958年收养优抚对象87名,1959年增至197名。1960~1962年公社敬老院所数有撤并,甘竹、塘坊、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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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 类型: 正文
1958~1959年,按照“老有所养,老有所靠”的精神,先后办起新安、头陂、赤水、驿前、甘竹、塘坊、贯桥、城关10所敬老院。1958年收养优抚对象87名,1959年增至197名。1960~1962年公社敬老院所数有撤并,甘竹、塘坊、贯桥3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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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节介绍广昌县复员退伍军人安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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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 类型: 正文
民国及其以前,官府无专门安置机构,退役之官兵回乡后,或耕田自食,或游手好闲、乞讨为生,个中强悍者,贝4横行乡里,危害百姓,官府视而不见。新中国成立初,安置转业、复员回乡的志愿兵战士,由民政科负责。1952年2月,成立广昌县转业建设委员会,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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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县民政局举办吴家岭烈军属造棉综合厂、河东烈军属畜牧场;1978年还为城关福利厂经营饮食、旅社、加工草绳、制刷、扎花圈等项目,县民政局还无偿扶持0.31万元。这些厂子共安置残疾人员84人,但不久,先后停办。1985年4月,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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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冬试办村级互助储金会,实行民储民管民用原则,会员一旦有困难,由储金会借款相助。 至1990年,入会农户27492户,入会率为94%,拥有资金128.54万元。其中:国家扶助29.92万元,集体资助6.55万元,群众集资92.0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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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县民政局、县保险公司、县农行在甘竹镇试点,有342户参加保险,承保额73.4万元,周期为一年,保险费1.8%。 1987年有新安、柯树、苦竹、甘竹4地,由乡(镇)统一投保;塘坊、赤水2地,由乡(镇)部分农户投保。是年有5473户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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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 类型: 正文
1950~1952年,志愿兵陆续复员返乡,大多数人离家较久,回乡后困难较多,政府给他们分配土地、安排住房,拨给经费购置耕牛和农具。当国家招收工人和干部时,优先录取回农村生产的复员军人。1955年起,参军前是企事业单位职工的,按照行业归口,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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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节介绍广昌县老区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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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 类型: 正文
当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广昌新建、新民2乡为扶助重点;1953年增加贯桥、石梁2乡和尖峰乡苦竹坑、观前乡观前、下坊及东山乡礤上4村。1980年,广昌列为全省重点扶助县。是年重点扶助高虎脑、尖峰、塘坊3穷社,这些穷社全年人均集体收入50元,口粮...
4603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 类型: 正文
1952年起,老区经济建设实行有步骤、有重点扶助。当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广昌新建、新民2乡为扶助重点;1953年增加贯桥、石梁2乡和尖峰乡苦竹坑、观前乡观前、下坊及东山乡礤上4村。1980年,广昌列为全省重点扶助县。是年重点扶助高虎脑、尖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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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 类型: 正文
1953年,县政府对扶助重点乡村,派出2个医疗队免费医疗,共免费876元,组织商业部门供应生活资料,价格低于牌价10~15%,其差价共0.55万元,由国家补贴,并协助推销当地农产品。1980年,县委、县政府根据省委对老区特困乡采取“减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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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起,国家以特殊性救济扶助广昌老革命根据地,恢复经济,发展生产,解决生活、生产困难。至1951年,扶助2.20万元,用于修建公路、水利,救济棉衣2049件,耕牛93头。1952~1954年,发放救济款2.35万元,购买耕牛、农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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