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院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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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4563
颗粒名称: 敬老院
分类号: C913
页数: 2
页码: 663
摘要: 1958~1959年,按照“老有所养,老有所靠”的精神,先后办起新安、头陂、赤水、驿前、甘竹、塘坊、贯桥、城关10所敬老院。1958年收养优抚对象87名,1959年增至197名。1960~1962年公社敬老院所数有撤并,甘竹、塘坊、贯桥3所解散,赤水3所合1所。1962年全县有敬老院6所,院民34人,工作人员8人。1976~1980年,先后办起柯树、大株、贯桥、千善、苦竹、甘竹、水南、贯桥8所敬老院和尖峰公社东营大队社会敬老院1所。是年全县15所敬老院有房屋385间。县乡镇敬老院或福利院共收养老人251人,配有管理工作人员38人。自己种养:敬老院自1958年创办以来,自己养鸡、鸭、鹅、鱼、猪,种蔬菜、栽粮食,做到蔬菜、禽蛋自给。1990年全县敬老院创收6.21万元,人均收入为215元。
关键词: 广昌县 社会福利 救济 敬老院

内容

1958~1959年,按照“老有所养,老有所靠”的精神,先后办起新安、头陂、赤水、驿前、甘竹、塘坊、贯桥、城关10所敬老院。1958年收养优抚对象87名,1959年增至197名。
  1960~1962年公社敬老院所数有撤并,甘竹、塘坊、贯桥3所解散,赤水3所合1所。1962年全县有敬老院6所,院民34人,工作人员8人。
  1976~1980年,先后办起柯树、大株、贯桥、千善、苦竹、甘竹、水南、贯桥8所敬老院和尖峰公社东营大队社会敬老院1所。
  1984年有5所敬老院新建或改建院舍,面积共1700平方米,总造价达15万余元。是年全县15所敬老院有房屋385间。
  1990年底,全县有敬老院16所,达到每个乡镇都有1所,县办社会福利院1所。县乡镇敬老院或福利院共收养老人251人,配有管理工作人员38人。
  敬老院供给:以集体为主,国家辅以补助,自营种养添足。1961年,由大队筹集供给每位老人全年口粮240公斤稻谷,食油2.4公斤。1964年起,每人全年供给为72元。1983年,增至110元以上,含全年口粮250公斤稻谷、食油2公斤、大豆3公斤,由大队干部统一收集;是年国家补助敬老院公杂费由每人每月3元提高到5元。1986年又提高全年标准,村供给每个优抚对象为360元、社会对象240元;国家补助公杂费提为8元,还发放棉衣、蚊帐,春节发给零用钱,老人去世时给予安葬费,优抚对象为100元,社会对象为80元。
  自己种养:敬老院自1958年创办以来,自己养鸡、鸭、鹅、鱼、猪,种蔬菜、栽粮食,做到蔬菜、禽蛋自给。1990年全县敬老院创收6.21万元,人均收入为215元。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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