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扶助重点和政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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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457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扶助重点和政策
分类号: C913
页数: 2
页码: 667
摘要: 当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广昌新建、新民2乡为扶助重点;1953年增加贯桥、石梁2乡和尖峰乡苦竹坑、观前乡观前、下坊及东山乡礤上4村。1980年,广昌列为全省重点扶助县。是年重点扶助高虎脑、尖峰、塘坊3穷社,这些穷社全年人均集体收入50元,口粮200公斤以下。重点扶助的村122个,村小组762个,共5264户。1987年,广昌列为国家重点扶持县,经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批准,全县各乡镇都享受国家专项贴息贷款扶持。1985~1987年,全县共减免各种税收110.775万元。
关键词: 广昌县 老区建设 扶助重点

内容

一、扶助重点 1952年起,老区经济建设实行有步骤、有重点扶助。当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广昌新建、新民2乡为扶助重点;1953年增加贯桥、石梁2乡和尖峰乡苦竹坑、观前乡观前、下坊及东山乡礤上4村。
  1954年实行“全面照顾、重点扶植”的方针,经县人民政府确定重点扶助乡村有:新安、张坊、劳田、上溯、淇田、同意(今驿前镇横路村)、西水(今高虎脑乡赤岭村)、中寺、沈坊、回辛、双西11乡和小株乡3村及横山村、羡地村。
  1980年,广昌列为全省重点扶助县。是年重点扶助高虎脑、尖峰、塘坊3穷社,这些穷社全年人均集体收入50元,口粮200公斤以下。
  1983年广昌改为非重点扶助县。
  1984年增加重点扶助穷社有赤水、甘竹、城郊3公社。重点扶助的村122个,村小组762个,共5264户。
  1985年9月经省政府批准为特困乡(镇)有塘坊、大株、赤水、甘竹、高虎脑、尖峰、柯树、新安8乡(镇)。这些地区全年人均收入120元,口粮225公斤以下。
  1986年恢复广昌为省重点扶助县。
  1987年,广昌列为国家重点扶持县,经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批准,全县各乡镇都享受国家专项贴息贷款扶持。
  1989~1990年,扶助以解决特困户温饱,摆脱贫困为重点。
  一、扶助政策 1953年,县政府对扶助重点乡村,派出2个医疗队免费医疗,共免费876元,组织商业部门供应生活资料,价格低于牌价10~15%,其差价共0.55万元,由国家补贴,并协助推销当地农产品。
  1980年,县委、县政府根据省委对老区特困乡采取“减免(负担)、放宽(政策)、搞活(经济)”政策,制定贯彻意见。
  1985年,有8个特困乡被减免农业税30.1万元,乡村企业税3.89万元,屠宰税0.39万元,退还认购的国库券9万元,核销1978年以前向银行贷款7.22万元。
  1986年,供应白莲户平价化肥50吨,又以每斤6元为保护价,收购白莲9万公斤,农民增收54万元;在特殊乡工作的知识分子上浮一级工资。
  1985~1987年,全县共减免各种税收110.775万元。其中:农业税93.19万元。
  广昌县老区建设资金统计表单位:万元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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