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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包括管理机构,分级管理,培养选拔,奖惩,离休、退休、退职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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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 类型: 正文
1911年,县衙设吏房,管理公职人员任免、考课、升降、调配等。1928年县政府设一科,管理公职人员。1939年县抗日民主政府设一科兼管人事工作。1949年6月,县民主政府民政科设人事股,协同县委组织部门负责干部培养、提拔、办理任免手续,招收...
1638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描述了1949年到1984年干部调配,除出系统的干部报请组织部、人事局外,本系统干部调配由主管部门自行办理。
1639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 类型: 正文
建国以后,贯彻积极培养,大胆提拔干部的方针,至1955年招收干部454人,提拔在职干部177人,调配干部60人。1956年以后,在精简上层,充实基层,加强农村工作的原则下,至1965年共提拔干部1146人。“文化大革命”期间,提拔干部较少。...
1640
奖惩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描述了肥城县1939年到1987年奖惩工作列为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鼓励为辅。
1641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描述了肥城县1958年到1978年职员退职退休暂行规定。
1642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章包括两节分别是:第一节工资,第二节福利。
1643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描述了菜金及燃料 ,食粮,服装费, 津贴费,子女保育费, 保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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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 类型: 正文
一、大灶每人每日菜金油3钱、盐5钱、肉4钱、粗菜1斤,原煤1.4斤或木柴2斤。 二、中灶每人每日菜金按大灶的2.5倍计算,原煤1.875斤或木柴3斤。 三、小灶每人每日菜金按大灶的3.7倍计算,原煤2.5斤或木柴4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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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粮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 类型: 正文
每人每日米1.5斤。其中细粮大灶10~20%,中灶50%,小灶8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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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 类型: 正文
每人每年发单衣1套,单帽1顶,棉帽1顶,草帽1顶,鞋3双,袜子2双;棉被4年1床,棉衣3年2套,蚊帐5年1挂,大衣3年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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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 类型: 正文
每人每月发猪肉1斤,肥皂3个月2块,牙刷6个月1把,牙粉3个月2包,毛巾6个月1条,理发每月加发米2斤。烟,勤杂人员每月发烟叶8两,区长以下干部发纸烟5盒,县级干部10盒,专员级以上干部15盒。 技术津贴,每人每月甲等5斤肉,乙等4斤,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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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 类型: 正文
出生1~24个月,每人每月发猪肉10斤,细粮15斤,每人每年发色布20尺,白布20尺,棉花3斤;25~48个月,每人每月发猪肉10斤,细粮20斤,每人每年发色布25尺,白布10尺,棉花4斤;49~72个月,每人每月发猪肉10斤,细粮30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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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 类型: 正文
每人每日菜金油3钱、盐5钱、肉4钱、粗菜1斤,原煤1.4斤或木柴2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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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 类型: 正文
每人每日菜金按大灶的2.5倍计算,原煤1.875斤或木柴3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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