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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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肥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10001626
颗粒名称: 奖惩
分类号: D630.3
页数: 1
页码: 210
摘要: 本文描述了肥城县1939年到1987年奖惩工作列为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鼓励为辅。
关键词: 人事管理 干部工作 干部选拔

内容

1939年人民政权建立以后,奖惩工作列为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对政绩突出者给予奖励,违法乱纪者予以惩戒。1953~1960年,受处分的干部123人,其中开除公职9人,撤职72人,留用察看1人,记过或记大过12人,降级5人,批评教育24人。1962年人事科改称人事监察局,监察业务扩大到公社、生产大队,全县12处公社,527个生产大队,均设监察组织。1963~1966年处分干部129人,其中开除公职的11人,撤销职务的22人,记过的28人,留用察看的19人,交司法机关处理的6人,其他处分的43人。“文化大革命”时期,监察工作中断。1981~1987年,受处分的干部50人,其中开除公职的13人,撤销职务的7人,记过的10人,降级的6人,留用察看的11人,受其他处分的3人。
  干部奖励,1986年前由干部所在单位办理,报人事局备案。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鼓励为辅。先进工作者记功、记大功、晋级奖励,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1987年评出先进个人1876人,其中晋级的45名,记大功的126名,记功的283名,先进工作者1422名。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肥城县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出版地:1992.4

本书上限起清末,下限1987年,记载了肥城县的建置沿革、自然环境、文物古迹及重大经济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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