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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3401 条 138 / 894
2056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 类型: 正文
历届县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县政协委员均列席,就大会议程、决议事项和县人大常委会成员、政府领导成员、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省人大代表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协商,广泛征求意见。1955年至1985年就人事问题组织协商12次。
2057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 类型: 正文
1957年,为帮助县委和县政府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组织政协委员视察机关、学校、合作社、合作商店,广泛收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提出建议。
2058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 类型: 正文
1984年成立经济咨询服务中心,组织工作组开展活动。文广组调查县采茶剧团改革情况,配合文广局调查唐江、平田、横市文化广播情况,编写文物志、剧曲志、民间舞蹈集。教育组调查南康中学、蓉江中学、潭口中学的教改情况。
2059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 类型: 正文
1984年起,文史资料工作委员会组织撰写文史资料8篇,约1.8万字,省文史资料刊用3篇,约8700字。到1985年,共组织28人撰写文史资料32篇,约7.2万字。
2060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 类型: 正文
1956年,政协学习委员会根据自愿原则,组织委员和各界人士,有计划的学习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和专业知识。
2061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 类型: 正文
明、清时,县署最高行政长官是知县,配设县丞、主簿、教谕、训导、典史等官职。县丞、主簿为知县的辅佐官,掌管钱粮、文书、政事等;教谕、训导为学官,掌管文坛、庙宇、春秋祭祀、科举、教育等;典史掌管缉捕、审讯、狱囚等。
2062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 类型: 正文
明、清时,县署最高行政长官是知县,配设县丞、主簿、教谕、训导、典史等官职。县丞、主簿为知县的辅佐官,掌管钱粮、文书、政事等;教谕、训导为学官,掌管文坛、庙宇、春秋祭祀、科举、教育等;典史掌管缉捕、审讯、狱囚等。
2063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 类型: 正文
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清朝,南康于农历9月19日(阳历11月9日)组建南康军国民分会,陈镜第任会长、王耀焜、邬荣治任副会长。地方行政沿旧制。知县改称行政长官。
2064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 类型: 正文
民国33年(1944年6月1日由县政府主持召开县临时参议会成立大会,江西省政府指派萧恢权为临时参议会议长,黄可锦为副议长。议员由国民党县党部、县政府商议聘请,各乡(镇)1人。次年临时参议会发表告民众书。
2065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 类型: 正文
1949年9月,县人民政府设民政科,1956年改称民政局。
2066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 类型: 正文
1950年8月,成立县复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内设秘书股、迎接招待股、组织护送股、介绍工作股、安置生产股
2067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 类型: 正文
解放后,革命老根据地(简称老区)建设工作,由民政部门负责管理。
2068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 类型: 正文
1949年9月,县人民政府设民政科,1956年改称民政局。“文化大革命”期间,民政局一度停止工作,民政工作由县革命委员会办事组负责。1972年恢复县民政局。各区、乡人民政府,于1949年成立民政工作委员会,1958年改为民政管理委员会,设兼...
2069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 类型: 正文
1949年9月,县人民政府设民政科,1956年改称民政局。“文化大革命”期间,民政局一度停止工作,民政工作由县革命委员会办事组负责。1972年恢复县民政局。各区、乡人民政府,于1949年成立民政工作委员会,1958年改为民政管理委员会,设兼...
2070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 类型: 正文
1949年8月14日,南康解放,县人民政府成立南康县支前委员会;各区成立支前办公室;沿公路的部分乡、镇成立支前办事处,县城、横市、大坪、唐江、潭口、贤女埠、龙回等圩镇设立粮草供应站。在人民解放军48军驻军的配合下,全县开展支援前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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