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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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康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205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县署
分类号: D630
页数: 6
摘要: 明、清时,县署最高行政长官是知县,配设县丞、主簿、教谕、训导、典史等官职。县丞、主簿为知县的辅佐官,掌管钱粮、文书、政事等;教谕、训导为学官,掌管文坛、庙宇、春秋祭祀、科举、教育等;典史掌管缉捕、审讯、狱囚等。
关键词: 国家机构 行政管理

内容

明、清时,县署最高行政长官是知县,配设县丞、主簿、教谕、训导、典史等官职。县丞、主簿为知县的辅佐官,掌管钱粮、文书、政事等;教谕、训导为学官,掌管文坛、庙宇、春秋祭祀、科举、教育等;典史掌管缉捕、审讯、狱囚等。
   明洪武三年(1370年),设潭口镇巡检司、相安镇(今横市)巡检司。巡检司为县署驻边沿要隘地的派出机构,掌管地方治安等。清乾隆、道光年间,在横市谭邦设外委讯1所,驻绿营兵,有外委把总1员,巡逻边境,管理治安。在县城南门内,原建有本府驻节公署,清顺治丙戌(1646年)兵毁。后新建都察公署,康熙十一年为驻营兵署。在潭口镇北潭口街建有潭口镇公馆。此外,在县儒学旁(今赣南卷烟厂一带)设南水马驿,在潭口镇坞埠中学附近设九牛水马驿,为传递公文人员和来往官员途中歇宿换马的地方。
   县署以下设乡,为地方行政机构。
   [=此处为表格(表6-11 宋、元、明、清历代职官 一、宋代知县)=] [=此处为表格=] 元代职官 哒噜噶齐 也先海牙 大德间任 谙都刺 买驴 泰定间任 尕歹 澶渊人至正间任 [=此处为表格(二、元代县尹)=] [=此处为表格(明代知县)=] [=此处为表格页=] [=此处为表格=] [=此处为表格(四、清代知县)=] [=此处为表格页=] [=此处为表格页=]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南康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南康縣志首列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末排编后记、编纂机构、人员及审定单位;中间正文采用卷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共分34卷,161章,522节,多系横排门类,纵贯古今。根据1990年6月在庐山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政治部类突破横排竖写的体例,采用历史分期的方法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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