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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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康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2062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机构
分类号: D63
页数: 1
摘要: 1949年9月,县人民政府设民政科,1956年改称民政局。“文化大革命”期间,民政局一度停止工作,民政工作由县革命委员会办事组负责。1972年恢复县民政局。各区、乡人民政府,于1949年成立民政工作委员会,1958年改为民政管理委员会,设兼职或专职民政助理员1人。
关键词: 国家机构 行政管理

内容

1949年9月,县人民政府设民政科,1956年改称民政局。“文化大革命”期间,民政局一度停止工作,民政工作由县革命委员会办事组负责。1972年恢复县民政局。各区、乡人民政府,于1949年成立民政工作委员会,1958年改为民政管理委员会,设兼职或专职民政助理员1人。
  第二节复、退军人安置办公室 1950年8月,成立县复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内设秘书股、迎接招待股、组织护送股、介绍工作股、安置生产股。各区也成立复员委员会分会。1958年成立南康县转业建设委员会。1975年,成立县复、退军人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人武部、民政局、劳动人事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对退伍军人的接待安置工作。办公室与民政局合署办公。
  第三节老区建设办公室解放后,革命老根据地(简称老区)建设工作,由民政部门负责管理。1982年,成立县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民政局合署办公。1985年与民政局分设办公,称南康县老区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知识出处

南康縣志

《南康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南康縣志首列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末排编后记、编纂机构、人员及审定单位;中间正文采用卷章节目的结构形式,共分34卷,161章,522节,多系横排门类,纵贯古今。根据1990年6月在庐山召开的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政治部类突破横排竖写的体例,采用历史分期的方法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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