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图书馆
泰安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泰安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题名
责任者
关键词
全文
检索
颗粒类型
全部
25188条
基础文献
14条
析出资源
8788条
图表
1883条
人物
2055条
机构
337条
事件
10751条
地名
89条
专题
492条
作品
615条
实物
164条
知识出处
全部
新泰市志
肥城县志
中共泰安市泰山区历史...
泰安年鉴2015
泰山大全
泰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信念·承传
泰山通鉴
石横镇志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东平党史人物
泰安市志
肥城市志
泰安年鉴
检索条件
共 25188 条
43
/
1680
631
第二节 法制教育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石横镇志
|
类型:
正文
50~70年代,县法院在农村通过审判、宣判活动宣传社会法制外,还专门开展法制教育工作。1951~1965年,先后宣传《惩治反革命条例》、《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1966~1973年,“文化大革命”的无政府主义思潮,淡化了人们的...
632
第三节 民事调解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石横镇志
|
类型:
正文
建国前,民事纠纷一般由当事人本族中有威望的长者出面调处,使问题解决;对于较难解决的纠纷,调处不成,则邀集亲友或乡邻有德望者协同处理,使问题得以解决,化仇为睦。再解决不了的民事纠纷,就非“打官司”不可了。 建国后,党和政府非常重视民事纠纷的调...
633
建国前司法行政机构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石横镇志
|
类型:
正文
建国前,区级未设专职司法机构,由区长行使司法权。
634
建国后司法机构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石横镇志
|
类型:
正文
建国后,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暂行组织通则》,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由区公所文书兼做。1958年人民公社建立后,设民政部,配民政部长1人,兼做民事调解工作。各管区设调解网,配网长1人,各村成立调解委员会,设调解主任1...
635
建国前民事调解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石横镇志
|
类型:
正文
建国前,民事纠纷一般由当事人本族中有威望的长者出面调处,使问题解决;对于较难解决的纠纷,调处不成,则邀集亲友或乡邻有德望者协同处理,使问题得以解决,化仇为睦。再解决不了的民事纠纷,就非“打官司”不可了。
636
建国后民事调解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石横镇志
|
类型:
正文
建国后,党和政府非常重视民事纠纷的调解问题。1952年2月,《人民调解委员会暂行组织通则》公布实施。各村出由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不了的再经乡、区调解处理。“文革”初期,调解委员会不宣而散。
637
第二十二编 民政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石横镇志
|
类型:
正文
1939年10月,区设民政助理员1人,负责民政工作。1945年5月,民政工作的内容为动员群众参军参战,赈灾抚恤、社会救济、优待、保育、禁烟、戒赌、取缔娼妓等。建国以后,民政工作在对烈军属优抚、复退军人安置、救灾、救济、基层政权建设、社会福利...
638
第一章 优抚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石横镇志
|
类型:
正文
本章内容包括拥军优属、群众优待、国家补助、国家抚恤、烈士抚恤几部分。
639
第一节 拥军 优属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石横镇志
|
类型:
正文
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民政工作的中心任务是动员群众参军参战。 抗日战争时期,区委、区政府实行了对抗日军人家属的优待政策,困难者优先享受救济和补助,其子弟优先入学,免费邮信,并免缴敌伪摊派粮款。
640
拥军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石横镇志
|
类型:
正文
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民政工作的中心任务是动员群众参军参战。1938~1945年,223名英雄儿女参加了抗日武装,其中172名加入了正规部队。1946~1949年,468名青壮年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全区群众共筹...
641
优属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石横镇志
|
类型:
正文
抗日战争时期,区委、区政府实行了对抗日军人家属的优待政策,困难者优先享受救济和补助,其子弟优先入学,免费邮信,并免缴敌伪摊派粮款。
642
第二节 群众优待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石横镇志
|
类型:
正文
对烈军属、荣誉军人、复员军人和工属实行物质优待。1955年以前,以代耕(耕、种、管、收)为主。1956年农业合作化后,优待劳动日(工分),80年代,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改为粮款定额优待。
643
代耕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石横镇志
|
类型:
正文
解放战争时期,烈、军、工属和荣军以及支前民工,按每户的劳动力和地亩多少,“公平优待,合理负担”。有劳力者少优待或不优待,无劳力或劳力少者多优待;负担代耕的户,劳力多的多负担,劳力少的少负担。
644
优待劳动日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石横镇志
|
类型:
正文
1956年农业合作化以后,群众优待改为优待劳动日(工分),1957年3月,县人民委员会对农业生产合作社优待劳动日规定:“凡缺乏劳动力和丧失劳动力又无其他固定收入生活困难的烈属、军属、在乡残废军人、残废工作人员、残废民兵、民工及其家属方可享受...
645
抗日战争时期优属情况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石横镇志
|
类型:
正文
抗日战争时期,区委、区政府实行了对抗日军人家属的优待政策,困难者优先享受救济和补助,其子弟优先入学,免费邮信,并免缴敌伪摊派粮款。1946年土地改革中,烈军属优先分得耕地。逢年过节,村干部组织群众敲锣打鼓为烈军属挂光荣匾,送慰问品、贴对联。...
颗粒分类统计
关键词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