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司法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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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横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10000620
颗粒名称: 建国后司法机构
分类号: D916
页数: 1
页码: 251
摘要: 建国后,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暂行组织通则》,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由区公所文书兼做。1958年人民公社建立后,设民政部,配民政部长1人,兼做民事调解工作。各管区设调解网,配网长1人,各村成立调解委员会,设调解主任1人。
关键词: 司法制度 司法 司法管辖

内容

建国后,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暂行组织通则》,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由区公所文书兼做。1958年人民公社建立后,设民政部,配民政部长1人,兼做民事调解工作。各管区设调解网,配网长1人,各村成立调解委员会,设调解主任1人。自1978年,公社设司法办公室,配助理员1人。主要职责是:宣传国家法律、法令、法规;管理和指导下级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负责民事纠纷调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办理上级司法部门交办的案件;协助法院、法庭办理案件。

知识出处

石横镇志

《石横镇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出版地:1997.8

《石横镇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力求做到思想性、资料性、科学性的统一,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在内容上,以记述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为重点,详今略古,突出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在编纂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历史,严密考证,秉笔直书。纵观全志上起清朝末年,下至1987年(大事记和少量章节下限酌情下延),百年间,大事要事,无不备载;横看党政军文、社会百业,其沿革、兴衰、变迁及概要,资料丰富,内容翔实,可资可鉴,是一部揽石横古今,昭当代后世的历史文献和乡土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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