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待劳动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石横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10000630
颗粒名称: 优待劳动日
分类号: F245
页数: 1
页码: 254
摘要: 1956年农业合作化以后,群众优待改为优待劳动日(工分),1957年3月,县人民委员会对农业生产合作社优待劳动日规定:“凡缺乏劳动力和丧失劳动力又无其他固定收入生活困难的烈属、军属、在乡残废军人、残废工作人员、残废民兵、民工及其家属方可享受优待,以全社全年的每人平均所得劳动日数作为优待标准。
关键词: 劳动时间 工作日

内容

1956年农业合作化以后,群众优待改为优待劳动日(工分),1957年3月,县人民委员会对农业生产合作社优待劳动日规定:“凡缺乏劳动力和丧失劳动力又无其他固定收入生活困难的烈属、军属、在乡残废军人、残废工作人员、残废民兵、民工及其家属方可享受优待,以全社全年的每人平均所得劳动日数作为优待标准。凡优待对象全年所挣的劳动日不够以上标准的部分,由农业合作社补给”。“凡地主、富农成份的烈军属,如已入社并成为社员或候补社员者应同样享受优待。”此规定付诸实施后,绝大多数优抚对象都能达到或略高于一般群众生活水平。1968年,优抚政策又规定:凡烈、军属、残废军人、老复员带病退伍军人,按其家庭情况,凡工分低于一般社员的户再提高10%~20%,孤寡烈属还可更高些。

知识出处

石横镇志

《石横镇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出版地:1997.8

《石横镇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力求做到思想性、资料性、科学性的统一,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在内容上,以记述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为重点,详今略古,突出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在编纂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历史,严密考证,秉笔直书。纵观全志上起清朝末年,下至1987年(大事记和少量章节下限酌情下延),百年间,大事要事,无不备载;横看党政军文、社会百业,其沿革、兴衰、变迁及概要,资料丰富,内容翔实,可资可鉴,是一部揽石横古今,昭当代后世的历史文献和乡土教材。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