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石横镇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1520020210000617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法制教育 |
分类号: | D916.15 |
页数: | 1 |
页码: | 251 |
摘要: | 50~70年代,县法院在农村通过审判、宣判活动宣传社会法制外,还专门开展法制教育工作。1951~1965年,先后宣传《惩治反革命条例》、《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1966~1973年,“文化大革命”的无政府主义思潮,淡化了人们的法制观念。1974~1978年,面向全社会,以中等学校为重点,持续开展以宪法、婚姻法和社会主义理想、道德、纪律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1980~1985年,司法部门重点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宣传宪法、刑法和婚姻法。 |
关键词: | 司法教育 法制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