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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 类型: 正文
建国以来,每逢元旦、春节和“八·一”建军节,全县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县组织慰问团,乡、镇、村组织慰问队,慰问驻军和烈、军属。广大青、少年和民兵为驻军和烈、军属砍柴、挑水、买米送菜做好事。1950年8月,选送13名烈士子弟入江西省立赣州烈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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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 类型: 正文
参军参战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全县有1.26万人参加红军,0.69万人参加区、乡赤卫队。1950年10月,全县有92人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鲜抗击美国侵略军,其中22人立功受奖,16人献身,2人失踪。1979年至1983年,全县有18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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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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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 类型: 正文
1950年至1958年共接受复员军人774人。根据“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原则,安排113人在党政群部门和国家机关工作、51人在企事业单位工作、607人回乡参加农业生产。在回乡复员军人中有184人担任农业社干部,有49人被评为县级劳动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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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 类型: 正文
1958年起,根据“从那里来,回那里去”的原则,妥善安置退伍军人。1968年至1970年,退伍军人大部被安排工作。1976年起,给从农村入伍的残废退伍军人安排工作,至1983年止,共安排残废退伍军人23人。1979年,服役8年以上和配偶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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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起,县民政局接受安置地方国家机关退休人员,按月给退休人员退休金。1980年,改革国家机关退休人员安置办法,将1978年6月1日后接收的退休干部,一律退回原单位,由原单位负责管理并发放退休金。至1985年止,除病故者外,有17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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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老区建设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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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荒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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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康熙三十三年,河水暴涨,县内田禾大部被毁,县民吃树叶、蕉头,路旁日有饿殍。知县杨永和率绅士、富户在大兴寺施粥月余,每日食者千余人。乾隆六年,新龙堡杜姓发生火灾,焚毁房屋26间。知县吴*前往勘查并捐银赈济。乾隆九年,五龙、长沙堡山洪暴发,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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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28年),广东饥民路过龙泉保。当地乡民成立过境难民救济委员会,募捐赈济广东饥民。民国35年,春旱,农田无法耕种。新田乡数百农民跪地痛哭,哀告苍天降雨救生。县政府奉命免减当年全县田赋,以示救济。民国36年,全县水灾。江西省政府发下赈济款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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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人民政府重视救灾工作。一方面领导人民群众兴修水利、造林绿化,抗御自然灾害;另一方面及时组织救灾,妥善安排灾民的生产与生活。1951年,全县遭受水、旱、虫等灾害,县人民政府发放救济粮29.53万斤。1952年,全县虫灾严重,各区公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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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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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县内开始设立专职救济机构。民国27年4月,设立救济院。民国31年12月,成立救恤基金劝募委员会。民国34年,撤销赈济会。建国后,1954年,各乡成立民政优抚委员会。1957年,城关镇成立烈军属贫民生产委员会。1983年,公社、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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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34年2月15日,县政府对孤寡老人和残疾民众进行冬令救济。规定以保为单位,每保救济10人,每人给米代金(法币)100元。全县共发米代金209万元。同年,县政府给救济院拨救济款1.09万元。民国36年3月起,县公管产会按月拨给救济院救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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