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安遠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0140 |
颗粒名称: | 退伍军人安置 |
分类号: | D632.3 |
页数: | 1 |
摘要: | 1958年起,根据“从那里来,回那里去”的原则,妥善安置退伍军人。1968年至1970年,退伍军人大部被安排工作。1976年起,给从农村入伍的残废退伍军人安排工作,至1983年止,共安排残废退伍军人23人。1979年,服役8年以上和配偶在机关单位工作的26名退伍军人给予照顾,全部安排在大集体或国营农、林、水单位工作。1980年,把42名在对越自卫还击战中荣立三等以上战功的农村退伍军人分别安排在国营企、事业单位工作。1958年至1985年,全县接受安置退伍军人3488人,其中795人安排在国营或集体单位工作,2693人安置回乡参加农业生产。 |
关键词: | 民政工作 民政经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