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救济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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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遠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0148
颗粒名称: 一、救济机构
分类号: D632.5
页数: 1
摘要: 民国时期,县内开始设立专职救济机构。民国27年4月,设立救济院。民国31年12月,成立救恤基金劝募委员会。民国34年,撤销赈济会。建国后,1954年,各乡成立民政优抚委员会。1957年,城关镇成立烈军属贫民生产委员会。1983年,公社、场、镇和生产大队建立救灾扶贫扶优储金会。
关键词: 社会救济 救济机构

内容

民国时期,县内开始设立专职救济机构。民国27年(1938年)4月,设立救济院。民国30年,成立赈济会。民国31年12月,成立救恤基金劝募委员会。民国34年,撤销赈济会。
  建国后,1954年,各乡成立民政优抚委员会。1957年,城关镇成立烈军属贫民生产委员会。1983年,公社、场、镇和生产大队建立救灾扶贫扶优储金会。

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安遠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安远有悠久的历史。据对地下发掘的文物考证,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人类在这块土地上生息繁衍。梁大同十年建县至民国期间的漫长岁月里,我们的祖辈为开发安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创造过灿烂的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新安远而奋力拼搏,创造了伟大的业绩,使昔日贫困落后的山区县,变成了今日初步繁荣昌盛的江西省林业县和赣州地区主要产粮县。安远人民在长期的斗争中取得的巨大成绩,特别是在革命斗争和“四化”建设中建立的丰功伟绩,应载入新史册,记入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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