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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 “龙居镇” 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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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龙居镇志 | 类型: 正文
本段描述包括清代-1996年生产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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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龙居镇志 | 类型: 正文
本章描述的是清代、民国初五保户供养,龙居乡敬老院,高家村老年人活动中心,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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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包括第一节婚姻登记,第二节殡葬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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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描述的殡葬改革,民务理事会办理丧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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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描述的龙居镇(乡)1990- 2007年信访工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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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包括第一章机构,第二章驻军,第三章兵役制度,第四章民兵,第五章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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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龙居镇志 | 类型: 正文
本章描述的军事机构成立沿革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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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包括第一节人民军队,第二节地方人民武装, 第三节国民党地方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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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描述包括广博蒲三边特务队 ,广博蒲三边中队 ,蒲利滨(蒲台县、利津县、滨县)边区武装工作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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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描述的是一、盐垛惨案 , 二、韩楼惨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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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龙居镇志 | 类型: 正文
本章包括第一节志愿兵,第二节义务兵,第三节预备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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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龙居镇志 | 类型: 正文
士兵预备役,年龄为18-35岁。分两类:第一类,包括基干民兵和经过预备役登记的28岁以下的退伍干兵以及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的技术人员,29岁转入第二类预备役;第二类,包括普通民兵和经过兵役登记的29-35岁的男性公民,36岁后退出预备役。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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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地方武装机构兼管民兵工作。建国后,除人民武装部负责民兵工作外,还专门设立领导机构,加强对民兵和预备役工作的领导,专门机构的设置一般由党委及政府的领导和武装领导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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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描述的抗日战争时期,建国后民兵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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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至“文化大革命”前,民兵武器分散在民兵个人家中保管,“文化大革命”中收缴到县武器库封存。1972年由基于民兵个人保管,1979年开始,由民兵连集体保管,多数配备枪橱。1982年8月,全部由公社保管。1985年由区人武部装备仓库统一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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