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组织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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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龙居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1330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组织建设
分类号: E28
页数: 2
页码: 481-482
摘要: 本节描述的抗日战争时期,建国后民兵组织建设。
关键词: 民兵 组织建设 龙居镇

内容

抗日战争时期,随着八路军挺进小清河以北地区,辖区村庄开始建立自卫团、青年抗日先锋队,青年抗日救国会等组织,主要是相互传递情报、站岗、放哨、给八路军送饭、拥军优属、保卫本村及镇压土豪,所用武器多为大JJ、手榴弹、红缨枪等。
  1942年秋始,基干班、青抗先称民兵。同时根据对敌斗争的需要,陆续建立民兵联防组织,并从一般民兵中抽调精干者组成基干民兵。基干民兵配有步枪、手榴弹。1945年民兵大发展,村村有民兵。同时各村还有相当于民兵组织的自卫团。抗战胜利后,民兵组织更加壮大,并有民兵联防大队。
  建国后,民兵工作成为党和政府的一项经常性工作。1952年12月11日,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兵组织暂行条例》,民兵组织进一步壮大。1953年,实行普通民兵制。凡年满18—40岁符合条件的男性公民均编为民兵。其中18—25岁政治纯洁,身体健壮的民兵编人基干民兵,其余为普通民兵。1957年6月,中央军委发出《关于改进民兵的指示》,开始以复员军人为骨干进行民兵与预备役合二为一的编组工作。1958年掀起“大办民兵师”的热潮,机关、学校、工厂、农村凡16-50岁的公民都按照班、排、连、营、团、师序列组织起来,按200人建连,800人建营,3000人建团,万人以上建师的要求组建民兵组织。1962年6月19日,毛泽东主席提出“民兵组织要做到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民兵每年冬季都进行组织整顿,总结工作,表彰先进,办理民兵出入转队手续,改选民兵干部,健全和改进各项制度。
  1981年11月12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调整民兵组织问题的报告》的精神,开始对民兵组织进行大幅度调整。至1982年1月7日结束。1991年后,贯彻国家新时期民兵预备役工作要服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适应国防建设需要和“减少数量、提高质量、抓好重点、打好基础”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压缩民兵数量,改革后,民兵组织的战斗力有很大的提高。

知识出处

龙居镇志

《龙居镇志》

出版地:2009.3

该志下限为2007年,主要记述从行政区、地理环境、居民、农业、畜牧与水产、林业、科学技术、商业、乡镇企业、金融、民政、教育、卫生等24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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