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生产救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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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龙居镇志》 图书
唯一号: 15132002021001329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生产救济
分类号: D412.64
页数: 2
页码: 460-461
摘要: 本段描述包括清代-1996年生产救济。
关键词: 生产 生产救济 龙居镇

内容

清代,在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年份,多采取赈济或缓征、免征田赋等方式救灾。缓征、免征田赋的办法,对无地、少地的贫苦农民无济于事。
  民国时期,当地多次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旧政府采取移民度荒或拨钱、境内招收灾民进厂劳动,以资救济。
  1940年,抗日区公所成立后,开展生产自救,提出“不荒一亩地,不饿死一个人”,帮助群众开展“一把米,一筐菜”的互助互济和“互相帮耕帮种”的救灾救济运动,依靠群众,自力更生,战胜灾荒。
  1964年,境内遭受严重涝灾,房屋倒塌,农作物大量减产,群众生活困难,除上级发给部分现金、粮食、干菜等救济物资外,当地政府发动群众采集野生植物,瓜菜代粮,吃粗吃饱,渡过灾荒。
  1984年后,遭受较大的自然灾害8次,其中黄河洪峰溢槽漫滩1次,风雹灾3次,涝灾2次,旱灾1次,龙居镇及时采取救灾措施,在上级政府帮助下,迅速恢复生产。尤其是1996年8月黄河洪峰溢槽漫滩,灾情发生后,东营区各级机关捐款6.7万元,本乡捐款2万元,并为灾民发放救济粮2.5万公斤,帮助群众恢复生产。几年来对出现的自然灾害,都是依靠集体力量,发动群众,浇水抗旱,挖渠排涝,防病治虫,采取减灾和补助措施,取得大灾之年不减产,保证人民生活水平不降低。
  为灾区捐款 (2007年摄)

知识出处

龙居镇志

《龙居镇志》

出版地:2009.3

该志下限为2007年,主要记述从行政区、地理环境、居民、农业、畜牧与水产、林业、科学技术、商业、乡镇企业、金融、民政、教育、卫生等24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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