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条件

共 25188 条 164 / 1680
2446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章包括三节内容分别为:第一节农业税,第二节工商税,第三节契税耕地占用税。
2447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 类型: 正文
农业税收历来为国家和地方财政收入之大宗。清朝称地丁、漕粮。民国初期称田赋。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称公粮,建国后改称农业税。清末,肥城农业税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99%,1934年占89.2%,1949年占89.3%。1950年后,随着工商业的不...
2448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文描述了工商税其中包括产品税,增值税,资源税,营业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奖金税,建筑税。
2449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 类型: 正文
全国由原来44个税目分解为270个税目,肥城执行39个税目。执行第二步利改税后,征收额1985年2352万元,1987 年3284万元,比1985年增长40%。本税主要来自电力、煤炭、橡胶、白酒4大产品。
2450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 类型: 正文
1983年在县轻工机械厂、仪阳机械厂、县玛钢厂、县农机修造厂试行。1987年10月又扩大了纺织品、服装、鞋帽 、药品、印刷、造纸、日用陶瓷、皮革等14个行业,变产品税为增值税征收。1983年征收15.7万元,1987年征收1 21万元 。
2451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 类型: 正文
肥城只征收煤炭资源税。第二步利改税确定,企业交纳产品税后,销售利润在12%以下的不征,超过12%的部分实行超率累进征收。1984~1985年肥城各煤矿销售利润均在12%以下,按规定未征。1986年9月,改为按实销量定额征收。 统配煤矿吨煤征...
2452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 类型: 正文
人民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所属肥城4个支行的营业税,原由各总行汇总交纳,1985年7月1日改为就地交纳。农村信用社原执行免税,1986年1月1日恢复征税。1987年此税征收总额1374万元,其中金融系统411万元,占 29.8%...
2453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 类型: 正文
肥城税收主要来自县轻工机械厂、水泥厂、水泥制品厂、建筑公司及乡镇企业。1987年共征收159万元, 占总税额的2.7%。
2454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 类型: 正文
根据上级指示,肥城从1984年开征奖金税,因免征限额不断提高,故税额不大。1985~1987年共征收118万元。
2455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 类型: 正文
肥城从1983年10月开征,当年征收13万元,1987年征收161万元,是1983年的12.38倍。
2456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 类型: 正文
1929年、1931年、1933年、1936年、1940年,征收田房契税数额依次为1709元,7407元,9560元,8500元,1381元。
2457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编包括七章分别是:第一章金融机构,第二章货币,第三章信贷,第四章储蓄存款,第五章结算管理,第六章保险,第七章公债国库券。
2458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 类型: 正文
本章包括四节分别是:第一节当铺钱庄(银号),第二节银行,第三节信用合作社(站),第四节保险公司。
2459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 类型: 正文
清末民初县内无官方金融机构,城乡借贷、汇兑由私人钱庄、当铺办理。
2460
当铺 析出资源 阅读原文
知识出处: 肥城县志 | 类型: 正文
境内当铺开办于清末,挂牌为“当”。1910年有当铺14家,惟城内一家最大,址在县城五街隅首,经理陈庚兰。当铺趁群众生计困难,收取衣物、皮货、贵重器皿、金银首饰等,按当物优劣折半计价。押当月息3~4分,时间为一个月、两个月、半年、一年。时间越...

颗粒分类统计

关键词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