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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平潭县土地志 | 类型: 正文
公园所属的龙凤头沙滩的沙源来自河流入海的沉积物,经海流长距离搬运和海浪潮流的淘洗磨蚀,沙粒细白均匀,沙滩平缓,海水洁静,透明度高,海域1.5米深线平均距岸线约300米,加之南北有突出的1I角,大大降低了海浪的高度,平均浪高仅0.5米,沙浪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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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平潭县土地志 | 类型: 正文
纵观海岛森林公园一森林繁茂、沙滩宽广、水清浪柔、滩平波缓、屿礁棋布、环境洁净、气候宜人、野趣浓郁,具有幽、丽、奇、野的特色。按旅游功能可规划开发五大类型:观光旅游型、度假娱乐型、疗养健身型、探险揽胜型和科学教育型。从区域关系上可分成三个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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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平潭县土地志 | 类型: 正文
明、清时期土地权属有官田和民田之分,官田为皇室官府所有,民田为私人所有。清末官田多由豪绅侵吞,逐渐转化为民田。民国时期,相应改变了官、民田的权属关系,分有公有地、私有地、共有地,但公有地极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开展了土地改革,变封建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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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平潭县土地志 | 类型: 正文
据民国版《平潭县志》载:“汉晋以前悉属荒岛”。宋皇m间,准许民众耕垦。当时尚无官田、民田之分。宋以后凡为封建国家或皇室所有和由政府征收地租的田地为官田,私人所有并向政府缴纳赋税的田地为民田。清末,官田常被豪绅侵佃,又将其转租给农民,成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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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平潭县土地志 | 类型: 正文
中共平潭县委决定:12月在敖东、芬尾、和平等乡进行土改试点。1951年8月中旬在全县开展,1952年1月底先后结束。土地改革,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个体劳动群众的土地所有制。土改中,对地主的土地、房屋等财产,进行没收,分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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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彻底推翻封建土地所有制,1950年6月30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中共平潭县委决定:12月在敖东、芬尾、和平等乡进行土改试点。1951年8月中旬在全县开展,1952年1月底先后结束。渔区土改,根据土改政策基本精神与平潭县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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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12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决议(草稿)》后,1952年3月,在潭东乡岭前村,由魏刚昌组织全县第一个魏刚昌渔业互助组;在中湖乡六楼村,由陈家瑞组织全县第一个农业互助组。互助组的土地还是私有,最初是临时性,季节性换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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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2月,全县共办农业高级社35个,入社农户16405户,占总农户94.96% 社员入高级社后土地归集体公有,取消土地报酬,海涂归集体使用。社员留有少量的自留地,约为人均土地数的2.500。耕畜及其他生产资料折价入社。高级社提留“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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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级社1955年11月县委在苏澳乡深坑底村和北厝乡湖西村试办两个农业高级社,入社180户。1956年2月,全县共办农业高级社35个,入社农户16405户,占总农户94.96% 社员入高级社后土地归集体公有,取消土地报酬,海涂归集体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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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政府大力发展全民所有制的农场、林场、军垦农场、各种综合场、良种场等,全县全民所有制占地4112.09公顷,其中:耕地714.07公顷,林地1464.59公顷,水域877.45公顷。(一)国营农场1952年县政府在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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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农业税制以田赋为主,实行“一条鞭法”,赋役合一,按亩计税。清初“摊丁入亩”,科目繁多,税率各异。民国初期,田赋沿袭清代旧制,民国30年(1941年)田赋改征实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废除民国田赋,建立新的农业税制,贯彻“依率计征,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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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实行“两税法”,即“夏税秋租”,夏税不过八月,秋租不过翌年二月‘民田夏粮亩征钞4文,秋租亩征粮4升;官田重者亩征1石,轻者1斗。洪武年间,平潭有田地4595.71公顷,\征粮5000余石,夏税秋租征钱30余万文。明洪武二十年沿海防备“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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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前及民国初期,土地产权多为私人所有,民间田园、屋地等不动产买卖‘典当时,立契为据。此契未经官府验证纳税之前,叫“白契”,经官府验证、纳税之后,加盖有红色官印的称为“红契”,官府发给纳税人的纳税凭证有“契尾”、“契单”、“契纸”等。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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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开征a菜特产税,按收入折合现粮,并入各户内计征。1954年_qI蛎、蛤自营者,按实收入七折至九折后,征收120001956年6月1日,海im产物税率按实收入纳税,自营为10%,出租为12%,租入为8%征收。同年12月,为巩固集体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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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平潭县土地志 | 类型: 正文
1988年1月,为保护耕地资源,筹集资金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开征耕地占用税。农村居民占用山坡耕地和围垦内滩涂地新建住宅,按上述规定税额减半征收。国家、集体单位,按上述标准降低30%以内的幅度征收。国防建设用地、乡村简易公路、学校、幼儿园、敬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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