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平潭县土地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30220020210004195 |
| 颗粒名称: | 二、全民所有制 |
| 分类号: | F301.1 |
| 页数: | 2 |
| 页码: | 80-81 |
| 摘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政府大力发展全民所有制的农场、林场、军垦农场、各种综合场、良种场等,全县全民所有制占地4112.09公顷,其中:耕地714.07公顷,林地1464.59公顷,水域877.45公顷。(一)国营农场1952年县政府在县城后围村兴办第一个国营农场,耕地2公顷,进行提高甘薯、花生产量栽培技术的试验。1957年12月20日,建立国营芦洋农场,共有荒地1982.4公顷。1970年芦洋农场解散,1979年3月1日恢复。(二)国营林场1952年3月兴办县苗圃,面积0.33公顷,1970年10月撤销,1973年10月恢复,土地面积7.5公顷。1971年1月合并,成立平潭县国营林场,场址设于县城莲花山,林场下辖君山、龙里、莲花山、绛屿、长江五个工区。平潭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土地面积8.28公顷。 |
| 关键词: | 土地所有权 土地所有权的垄断 土地所有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