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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 类型: 正文
1950年12月29日下午一時,杭州市人民法院於處决勾結匪特、僞造人民幣犯張達人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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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 类型: 正文
1951年1月7日,北京市工商業聯合會籌備會一月四日上書毛主席,報吿一九五〇年一年來的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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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 类型: 正文
1951年1月7日,本市公安局於十二月六日根據綫索於本市莫衙營十一號捕獲偽造稅票逃犯汪寶林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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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 类型: 正文
1954年1月10日,爲加强鎮壓反革命活動,鞏固社會治安,保衛人民利益及國家財產安全,市已在去年年底,進入冬防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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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 类型: 正文
1951年1月11日本縣人民法院於七日判處匪首張金泉一名死刑,呈准省府執行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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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 类型: 正文
1951年1月13日本市人民政府為加强市場管理,嚴格取締投機商業,除擴大宣傳,對工商界進行敎育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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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 类型: 正文
1951年1月14日,新婚姻法婚姻問題的解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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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 类型: 正文
1951年1月15日,本市永昌碾米厰經理吳拯羣在解放前後曾侵佔公糧大米一五〇石、稻穀二〇〇石、敵產碾米機一架,經去年八月間本市產業工會聯合會告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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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 类型: 正文
1951年1月,杭州市大北街順記百貨商店經理姜憶,連續進行投機取巧,偸漏國稅,少貼印花,私自套匯等不法行爲。稅局認爲該姜憶不思悔改,非法逃稅,破壞國家財政收入,影響其他正當工商業利益,乃將該犯移交人民法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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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 类型: 正文
1951年1月18日当代报登载的关于司法工作者能否在本地工作的读者来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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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 类型: 正文
南星大戲院自匪特楊松山槍决後,已由人民法院判决沒收,並交給搬運工人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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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 类型: 正文
1951年2月14日当代报登载的关于“再嫁問題”问题的来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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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 类型: 正文
1951年1月4日,衢城華成布莊老闆成如芳,經營地下錢莊,專做非法拆放,被公安局破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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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 类型: 正文
1951年杭州市打銅巷協泰茶行老闆鄭洪濤因侵吞國家稅款,經人民法院判處徒刑三年,並追繳侵吞及欠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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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 类型: 正文
一九五一年三月二十一日,当代报刊登筆者對朱利君提出二房東分租房屋不得剝削牟利問題,給予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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