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投機逃避稅收禾二不法商人受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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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14991
颗粒名称: 非法投機逃避稅收禾二不法商人受懲
分类号: D676.5
摘要: 1951年1月13日本市人民政府為加强市場管理,嚴格取締投機商業,除擴大宣傳,對工商界進行敎育外。
关键词: 電池 市場 嘉興

内容

(本報嘉興訊)本市人民政府為加强市場管理,嚴格取締投機商業,除擴大宣傳,對工商界進行敎育外;於十日將違犯工商管理搗亂市場之韓□均、張智高二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控訴。經人民法院判決韓犯處勞役一個月,科罰金折實單位二百個;張犯剩餘電池二百五十打沒收,並當衆悔過作深刻檢討。其判决主文如下:
   韓犯偉均,向以開旅舘營生。上年十二月初起唆使其家屬及城市貧民,輪流向百貨公司套購煤油達二百四十五斤,轉售鄉間,從中漁利。按本市國營百貨公司供銷煤油,爲執行整個國家貿易計劃,每人限購一斤,並均直接供給消費者;而被告投機取巧,非法套購,從中取利,搗亂市場秩序,違反國家法令,損害實際用戶利益,該項不法行為自應予以懲處。
   張犯智高,爲浙江建築公司嘉興工程處會計。在上年九月下旬,未經申請登記手續,擅自集資開設華明電池廠。至十月中旬開始製造,計出產電池一千另三十打,濫用前光華電池廠使用之英文長虹牌商標,並在事先逃避繳納稅款私運出售。後爲稅局查獲,除已出售電池七百八十打外,現存廠電池尚餘二百五十打。該廠旣未依法申請批准,擅自盲目進行生產,違反法令,事後復私行銷售,逃避稅收,實屬非法,應予懲處。
   又本市工商聯對以上二不法商戶之犯罪事實,除定期向會員進行傳達外;並翻印判决書,作爲工商界學習班學習資料,藉收敎育(聯)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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